2019辽宁鞍山市立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招聘9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03 17:09:09
经立山区人民政府同意,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驻立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人数:鞍山市立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9人。
2.人员身份: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及条件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
3.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
5.招聘人员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至1984年7月1日之后均可报名,含7月1日)具有鞍山市非农业户籍(包括海城、台安、岫岩的非农户籍)。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基本条件:报名者无色盲、色弱,无残疾、口吃、重听、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反应灵敏,吐字清楚,普通话比较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能够较熟练操作电脑、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被侦查、控制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以下渠道发布,发布时间2019年7月3日起至2019年7月9日止。
1.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sha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起至2019年7月11日止。
2.报名地点: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2号窗口职业介绍)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178号,兴隆大家庭(金元宝)路北工商银行路口北走50米。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报名者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立山区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立山区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有关部门严格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学历及身份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名单将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并进行面试,请各位考生在招聘期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因个人原因,没参加相关招考环节,视同自愿放弃。咨询(联系)电话:8772026
(四)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着不予录用。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2.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shan.gov.cn。
监督举报电话:8772026(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聘用
1.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由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月实领工资2000元加五险,工作休息时间与立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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