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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及《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17〕128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全县政府举办的10家乡镇卫生院。全县共27个岗位计划招聘48人。详见《2019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进行管理,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办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本县卫生医疗机构已在编人员、使用编制聘用人员除外)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3.具有广西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2019年上林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林县有线电视台、上林时讯、上林就业微信公众号、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等网络媒体发布信息。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上林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办公室(上林县大丰镇南环路1号),联系电话:0771-5215765。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林时讯、上林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填写《2019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以取得证书时间为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7月8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六、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免笔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对报考我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面试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一)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全部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4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
(四)面试成绩公布。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应当天当场向考生宣读面试成绩,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若出现成绩并列,则当场组织分数并列的考生进行加题面试,加题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加题面试成绩,加题面试最终成绩仅用于决出该岗位并列人员的排名,不影响该岗位其他人的排名,面试成绩应及时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考察
考察人员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
考察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入围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且资格条件复核合格者即进入体检程序。考察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或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考察。
八、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要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发现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一经被聘用,应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一)2019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5222362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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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表.docx
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上林县卫生健康局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上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责编:黄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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