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选聘信息技术人员1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02 23:33:58
一、选聘对象
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职业学校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负责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人员1人。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高中及以上计算机或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或职业学校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选聘程序
1.成立选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组成。
2.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2019年7月1日—12日,到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303)报名。(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915831608)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获奖情况等)(打印稿);
(2)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
3.面试。由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选聘领导小组对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进行面试,面试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4.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选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报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在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始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一式四份)报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审核汇总,并按规定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7.签订聘用合同。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原标题: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选聘信息技术人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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