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人员9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01 19:39:00
一、 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选调人员主要工作任务是
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房屋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办理直房管租赁及维护修缮。负责本所物资设备维护、物业资产管理、文字处理、宣传培训、信息化建设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二)区第二房屋管理所。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名,选调人员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本所总帐、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各种记账凭证等财务管理工作。
(三)区第三房屋管理所。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6名,选调人员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房屋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办理直房管租赁及维护修缮。负责本所相关法律工作、文字处理、宣传培训、信息化建设、接待、后勤事务、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二、选调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工作满一年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专技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选调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三、选调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 身体健康;
7.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将方案发至全区各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房屋管理局”账号。
2、报名材料:《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5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越秀区房屋管理局5楼509室,联系人及电话:蔡爱真,83178616。
4、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到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
5、资格审查:由区房屋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区房管局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区房管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官小组主要由区房管局班子成员组成。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面试地点社在区房管局办公大楼。
4.面试时间:2019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者,由区房管局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本单位的选调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取消选聘。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区房管局党组讨论决定后,确定选调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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