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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7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八)其他说明: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黄圃镇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原件)。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10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黄圃镇兴圃大道西13号政府大楼六楼604室。交通路线:乘坐205、208、302路等公交车到黄圃镇政府站下车;
联系人:林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0-23226808、0760-23307607;
投诉电话:0760-23506611(中山市黄圃镇监察室)。
(二)报名要求
1.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已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现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于2019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三)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五)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六)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负责。
点击下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中山市黄圃镇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责编:黄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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