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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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㈠广东北江中学是韶关市直属公办学校,创办于1931年,为广东省首批七所重点中学之一,第一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曾先后五次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学校位于韶关市区,校园绿化率达99%,依山傍水,环境优美。
学校办学质量高,高考成绩长期雄踞粤北,高分段人数、各批次上线人数及上线率均保持全市第一。每年都有学生考上清华、北大、浙大等名校,或在高二被中科大少年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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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6号邮编:512026
联系方式:0751-877559213826339151(曾老师)、13802810863(周老师)
㈡韶关市第一中学创建于1905年,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百年名校,属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韶关市高考优胜学校、韶关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韶关市绿色生态校园。学校新校区占地324亩,校舍建筑面积92250平方米,绿化面积13.41万平方米,植被覆盖率62%。学校现有60个教学班,教职员工两百多人,其中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首届名校长1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国家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人,广东省劳动模范2人,在职广东省特级教师6人,省级优秀教师12人,韶关市首批学科带头人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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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38号邮编:512023
联系方式:0751-6913938李老师、何老师
㈢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创建于1992年,是由香港著名实业家田家炳先生捐资,政府兴办的市直公办重点完全中学,1998年被评为市一级学校,2000年晋升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12年荣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先后荣获省“文明单位”、省“安全文明校园”等称号。学校分为惠民南校区和沙洲校区,目前共有72个教学班(高中39个,初中33个)。现有专任教师239人,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128人,第一、第二批市名教师4人,第一批、第二批市学科带头人31人。此外,还有省市优秀班主任、南粤优秀教师等一大批先进称号获得者。高中语文等6个科组荣获“韶关市中小学先进教研组”称号,高中信息技术科组还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先进教研组”。
㈣韶关市第五中学创建于1968年,占地面积约60000平方米,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10年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曾获省中学体育特色学校、省足球项目传统学校、省安全文明学校等称号。目前学校在校生2100人,在职教职工176人。
学校秉承“尚德、敬业、勤学、进取”的校训,在办学的各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办学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效益稳步提高。2013年至2018年高考,学校高考成绩连创辉煌,2016、2017年本科上线人数超过170人,重本、本科、总上线人数及上线率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指标。2013年至2014年连续两年荣获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学校,2015年荣获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7-2018年再次荣获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学校,实现了“低进高出,高进优出”的目标,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赞誉为“五中是个读书的好地方”。
㈤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59年,是一所以听力、智力两类残障少年儿童为教育对象,集思想道德熏陶、文化知识教育、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学校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教学康复设备先进、运动生活设施齐全,是残障学生快乐的学园。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广东省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韶关市文明单位”等52项荣誉称号;优秀教师获省市级以上荣誉80人次,参加各级各类业务竞赛获国家级奖19人次,省级奖68人次,市级奖173人次;优秀学生获国家、省市级荣誉38人次,参加绘画、电脑、舞蹈等技能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14人次,市级奖7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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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2号
邮编:512000
联系方式:0751-6970266王老师、余老师
㈥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直属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校,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是韶关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韶关市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基地,韶关市建筑培训中心。学校占地面积252.85亩,校舍建筑面积76797平方米。在职教职员工251人,在校生4611人。学校根据行业需求开展校企联合、工学交替、订单培养等实践工作。学校办学理念“德技树人,德技立身”,在办学宗旨上坚持“促进学生成人,成德,成才”。
学校由机电技术系、信息技术系、建筑工程系、经济贸易系、艺术系、旅游管理系、化学分析与食品检测系和升学部等8大部系。省重点专业有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骨干专业有:会计、电子商务、旅游服务与管理、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建筑工程施工、粮油储运与检测技术等。
㈦广东省韶关学院医学院是韶关学院的校外独立法人二级学院,是粤北地区唯一的一所公办医学高等医学院校,是广东省医学高等教育订单定向人才培养单位,是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校始建于1914年,办学历史已超百年,前身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广东省韶关卫生学校,2002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韶关学院医学院,同时保留中专部。学校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禅宗祖庭南华寺和一代宰相张九龄故里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区,校园占地面积103亩(新校区正在规划中),建筑面积12.3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生活、文体等各种设施齐全,拥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6所医教共建临床学院,近100所教学实习医院。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京广铁路、武广高铁、京珠高速、韶赣高速、乐广高速贯穿韶关,是一方治学与育人的沃土。
医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42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者80多人。现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和医学检验技术三个本科专业;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十四个专科专业;中专部开设有农村医学、护理、助产、药剂、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与保健、营养与保健十个专业。医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及中专在校生7200多人,其中本、专科生4000多人,中专生3200多人。
医学院遵循“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核心、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推进内涵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力培养高素质的医学卫生人才。医学院的办学得到了社会广泛赞誉,被授予“全国乡村医生培训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文明校园”、“白求恩式先进集体”和“韶关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108号
联系电话:0751-6915215传真:0751-8176855
邮政编码:512026网址:http://www.sgumc.com.cn
招聘邮箱:sgyxyrsk@163.com
二、招聘岗位数及专业要求
招聘教师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㈠招聘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含符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㈡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除应符合(详见附表1)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符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19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㈢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教师资格。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要求)。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乙证书,且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并承诺在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㈠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6月24日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发布招聘公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同时发布。
㈡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7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共3天。报名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25栋2梯103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⑴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⑵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③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乙证书,且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并承诺在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④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⑤如果是暂缓就业生,还必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⑥符合(粤教毕〔2019〕3号)要求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毕业生报到证、户口本等。
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③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有请提供);④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⑤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⑹应聘人员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报名。
以上报名资格审核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报名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资格审查:
⑴初审。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没有通过审核的人员,工作人员会以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⑵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45)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市教育局4栋1梯301室)(联系电话:0751-6919623)。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㈠笔试
1.教师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
教辅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
校医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医学与卫生学理论知识;
会计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财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及财经法规知识;
医学院教师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考核医学影像学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下午2:00时至4:00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韶关市人才服务局旁)。
4.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同一岗位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15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6.公办单位在职人员属于进入面试资格人员时,需在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给市教育局人事科,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㈡面试
1.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特长等内容,其中说课占50%,答辩占30%,特长占20%(其中特长指除自身专业以外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应聘校医岗位:面试以答辩和操作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的相关知识。
3.应聘体育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和实战(基本功)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4.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5.应聘会计岗位:面试以实际操作和答辩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会计电算化及会计手工账实操能力。
6.应聘其它专技岗位(实验员、电教员):面试以答辩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7.应聘医学院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医学影像学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试教(讲课),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8.面试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8时30分。
9.面试地点:设在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韶关市人才服务局旁)。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23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五、录用
㈠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㈡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己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㈠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㈡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㈣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㈤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符合我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要求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我市的优惠措施。
因市直学校(用人单位)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岗位已满,应聘者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招录后均按招聘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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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韶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韶关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
责编:黄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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