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青海广播电视台招聘考核聘用9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8 17:13:53
一、考核聘用原则
考核聘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考核聘用通知、笔试、初试、现场资格审查、实践操作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发布考核聘用通知
考核聘用通知于6月27日前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青海长云网(http://www.qhbtv.com/new_index/tzgg/)发布。
四、考核岗位
此次考核聘用的岗位有6类,共9人。具体为:
时政摄像记者岗位招聘3人;
外宣摄像记者岗位招聘2人;
汉语广播播音主持岗位招聘1人;
汉语电视播音主持岗位招聘1人;
灯光技术岗位招聘1人;
视频技术岗位招聘1人。
五、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时政摄像记者、外宣摄像记者、灯光技术、视频技术岗位考核内容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笔试委托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2.实践操作测试
实践操作测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方式为现场实际操作考察。
3.计分方式
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占比40%、实践操作测试占比60%。
(二)汉语广播播音主持、汉语电视播音主持岗位考核内容
1.初试
初试内容为播音主持声台形表及专业基本素养的考察,方式为问答形式。
2.实践操作测试
实践操作测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方式为现场实际操作考察。
3.计分方式
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占比40%、实践操作测试占比60%。
六、进入比例及总成绩并列处理
1.根据我台劳动合同聘用制岗位的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为充分利用好此次“考核聘用”成果,未录取但考核成绩优秀、能力素质较高的考生,可聘为我台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时政摄像记者、外宣摄像记者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实践操作测试;汉语广播播音主持、汉语电视播音主持岗位,依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0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实践操作测试;灯光技术、视频技术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6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实践操作测试。所有“考核聘用”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确定聘用人员时,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首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实践操作测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报考总成绩低于60分的,若实践操作测试成绩高于80分,酌定录用。若该岗位所有考生总成绩均低于60分,且实践操作测试成绩均低于8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七、考核时间及地点
7月1日—7月5日网上缴费。
7月10日—7月13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考生公众服务系统:
(http://qinghai.nomax.vip/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时政摄像记者、外宣摄像记者、灯光技术、视频技术岗位:
笔试定于7月14日,实践操作测试定于7月27日组织进行。
汉语广播播音主持、汉语电视播音主持岗位:
初试定于7月20日,实践操作测试定于7月27日组织进行。
笔试及初试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实践操作测试地点、时间及本次考核聘用其他相关通知事宜在青海长云网(http://www.qhbtv.com/new_index/tzgg/)公布。
八、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 间:7月22日—7月24日
地 点:青海广播电视台行政管理中心6楼人力资源部(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宁景苑商务中心)
根据笔试及初试成绩按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发放学历证书的,可暂时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但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3.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1份;
4.笔试或初试准考证1份;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19年4月25日(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为伪造的,取消招聘资格。
九、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小二寸免冠彩照1张,同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青海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组织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对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对曾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总成绩递补。
十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长云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批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名单,再由我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人员报到携带以下材料:
(一)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毕业以来尚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报到证》;
(三)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以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十二、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参加各个环节考核时,均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相应考核。
(三)考核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青海长云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本通知由青海广播电视台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6329305、6329307
地址:青海广播电视台(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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