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还要花费如此大的成本去制定法呢?因为“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制定之后能给我们的日常行为提供一定的判断标准,对社会的影响也是空前巨大的。而法所带来的影响就是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是法理学众多考点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也是一个难点,也是事业单位中的高频考点,掌握好之后对我们考试提分是非常有帮助的。法的作用有两种分类,根据对人和对社会的影响不同,将其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是重点,社会作用只需要简单了解即可。因此今天我们就主要来探讨法的规范作用。
法对人所产生的外在影响称之为规范作用。规范作用又包括五种: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提供了一种行为模式,告诉人们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例如:刘某最近结识了一位大手大脚的女朋友小菊,几次挥霍之后,刘某深感经济危机,于是就谋划绑架黄某(公司老董的儿子),当刘某将完美的绑架计划制定出来以后准备实施。突然看到电视台播放普法栏目剧绑架罪,了解到该行为不可做就放弃了。在这个例子中体现的是法的指引作用,刘某根据法律指导了自己的行为。指引作用又分为确定的指引和不确定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例如:新的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税率,那么个人在缴纳的时候就按照这个标准,不允许有选择,这个就是确定的指引。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例如:在高铁上抽烟将被处于500元以上2000以下的罚款,在这个幅度内就允许当事人视具体情况选择。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 它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例如:法官刘某为了博得小姨子微微一笑很倾城,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贪污公款100万元人民币,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群众们会说刘某是坏人,该行为构成贪污罪了。该案例中,群众们对法官刘某行为的评价就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
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作用。 例如:春节期间小杨携家人外出旅游,在24小时酒店预订了两间豪华套房,此时小杨和24小时酒店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小杨根据合同能预测到酒店提供服务,如果酒店违约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小杨也可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对于酒店来说同样如此。这就体现了法的预测作用。
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例如:2019年1月20日晚,药某开车将骑电动车的张某撞到在地后,怕张某记住车牌号找麻烦,就对张某连捅数刀后仓皇逃跑。逃跑过程中又撞伤数人,被路人拦截,因犯罪情节恶劣,被法院判处死刑。该案例中通过对药某得处罚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告诉所有人恶劣犯罪的法律后果,让我们引以为戒,这就是教育作用的体现。
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在上述案例中的药某,对于其交通肇事逃逸以及杀人行为得处罚就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当然,在这儿我们也看出来了,一个案例并不是只体现一个作用,有可能会同时体现多个,所以在做题中具体怎么区分,就通过每个作用的对象去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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