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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MPA资讯 | 张翼:青年的网络参与和社会治理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09-12 22:16:40

  导读:青年不仅是“会使用”互联网的主力,而且还是“每天”都使用互联网的主力。所以,中国的网络社会,主要是以青年为特征的网络社会。我们进行的网络治理,就应该是精准瞄准于为青年服务的、以虚拟社会为特征而发出的网络治理。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7.3亿,相当于整个欧洲的人口总量(预计今年年底会突破7.7亿)。这就预示:在世界上,中国不仅是第一人口大国,而且还是第一网民大国。因此,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既体现为对现实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也体现为对虚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为形成“网上与网下两个同心圆”,响应习近平总书记4.19讲话精神,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网民的人口特征、上网行为、线上与线下组织状况等进行系统梳理,以促进网络治理的有效性。

  网民参与和网络社会

  根据我们的调查(在全国随机抽取了11000个样本),在18-65岁之间人口中,能够熟练使用互联网的人数占比超过了50%。其中,在18-34岁之间的青年中,会使用互联网人数占比为86.01%;在35-44岁的成年人中,会使用互联网的人数占比为53.08%;在45-59岁的成年人中,会使用互联网的人数占比为22.65%;在60-69岁的老年人中,会使用互联网的人数占比为8.16%。与此同时,调查还发现:在经常使用互联网的网民中,几乎每天使用互联网的人数百分比分布趋势是:在18-34岁青年人为64.94%;35-44岁之间的成年人为49.66%;45-59岁之间的成年人为37.66%;60-69岁之间的老年人为26.15%——年龄越轻,每天上网的比率就越高。

  因此,青年不仅是“会使用”互联网的主力,而且还是“每天”都使用互联网的主力。所以,中国的网络社会,主要是以青年为特征的网络社会。我们进行的网络治理,就应该是精准瞄准于为青年服务的、以虚拟社会为特征而发出的网络治理。中国经济在进入新常态阶段之后,中国社会也进入了以网络社会为表征的新常态。只有认识这个以青年为核心的网络社会的新常态,才能在适应的基础上引领新常态。

  通常,人们在现实社会的身份是明确的,能够为管理部门所识别。但人们在虚拟社会或网络社会的身份则是模糊的、是符号化的、而且还可能是易变的和多元的,即网民有将现实社会身份“如实”注册为网络社会身份的一面,也有隐蔽了现实社会身份而以虚拟化身份进入网络社会的一面。在现实社会,一个人往往在同一时间只能出现在同一社会空间;但在网络社会,人们则同时可以多元化地出入于不同的网络空间,并根据自己的需要而角色化地活动于不同的网络社区或网民人群。在现实社会,文化、宗教、习俗、制度规约、组织章程与法律等,往往会通过社会化作用将人们约束为“自我”以表现其社会特征;但在网络社会,人们可能有时以“自我”的角色活动,但在大多数场合则是以“本我”的角色活动。网络社会的无限性和多元时空性,使网民易于找到某种特征的“本我”群,或某种程度地模糊了“自我”与“本我”的虚拟群。

  以青年为主要参与群体的网络社会,还会将人们从现实社会的交往中析出而持续或间歇性地参与到超越时空的网络社会之中,这也会使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重叠为共时性,从而将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勾连在一起。网民不仅通过网络完成消费与闲暇享乐,而且也通过网络完成工作和信息交流——基于此结构化的日常生活,基于物质生产与物质生活建构起自己的“网络意识”,并逐步形成网民的“网络意识形态”。其中最具影响而又易于快速传播的内容,便是以文本或声像表达的、以评论方式跟帖的、通过信息加工与再造而衍生的“意见集合”。在现实社会,除媒体与特殊行业人员外,人们之间基本通过人际互动传播信息并形成时代感的话语体系。但在网络社会,人们的信息既会以人际单元传播,但更多的却表现为多元群体传播——如果有必要,每个网民都可以将自己转变为大众传媒以偏好性地形成网络话语权或网络话语体系。

  网络社会基础与网络意识形态的形成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网民的社会性。网络参与和网络活动的结果,必然形成联系相对紧密的网络群体,搭建起网络社区的框架。所以,不管网民使用哪种类型的交往平台,“交友活动”必然会构成网络生活的基本内容。调查发现,在网民中,“几乎每天都会”“交友聊天”的人群分布趋势为:18-34岁的网民为67.13%,35-44岁的网民为47.54%,45-59岁的网民为33.02%,60-69岁的网民为18.91%。由此可以看出:年龄越轻,每天使用网络交友聊天的概率就越大;反之,年龄越大,每天使用网络交友聊天的概率就越小。网民通过交友聊天的方式组织起了网络社会的基础结构,由此向外扩展,将单个网民延伸为多个网民的社会集合,并在网络社会中构筑自己的位置。

  毋庸置疑,“交友聊天”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情感的寄托与分享,另外一方面还在于话语体系的建构与型塑。如果我们将活动于微信群或网络社区的网民视为“熟人社会”的网民的话,那么,在对新闻阅读后或在公共聊天室的直接跟帖评论,则是网民在“半熟人社会”或“陌生人社会”的言说。根据我们的调查,每天都会在不同网站发表评论(包括书写文本与声像言说)的网民年龄分布状况为:18-34岁的网民占18.58%,35-44岁的网民占8.67%,45-59岁的网民占5.82%,60-69岁的网民占5.00%。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青年网民发表网络评论的比率最高。在青年中,能够逻辑表达自己思想的那些网民,主要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那些人。比如说,在34岁以下每天都会发表评论的青年网民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比为11.99%,“高中与中专”文化程度占比17.2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比为24.94%——这应该是非常高的比率。

  因此,在现实社会有话语能力的人,在虚拟化的网络社会同样具有话语能力。要让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在网络上短时间内清晰地以文字表达出自己的见解是比较难的。但在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网民中,每天都发表评论或在新闻事件的报道后积极跟帖,或进行比较激烈的文本争论,则相对比较容易。以陌生人面孔进行的网络评论之所以会形成相对较为集中的讨论热点,除现实社会的影响外,那些持续性写作博客文章的、已经建立了话语权并影响了一定粉丝思维的意见领袖起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正因为如此,网民的世界并不像有些研究所说的那样是完全平等的。在网民中,意见领袖与粉丝之间、话语强势群体与无话语能力群体之间、信息依赖群体与信息发布群体之间会形成非常明显的分层效应。在网络社会中居于上层的阶层,同样希望将自己的意识形态扩展为整个网络的意识形态。面对同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为什么会表现出多元的论争?就是因为各个不同的网民群体在争夺话语权。一旦形成为网络话语霸权,就会从信源和解释力上占据意识形态的垄断地位。因为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既存在同构性,也存在区隔性,所以,网络社会的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的意识形态并不必然划一,有时甚而表现出非常激烈的、具有冲突意义的张力。在这种情况下,要使网络更好造福于大众,就必须研究其中的依赖关系,研究青年网民的语言习惯与信息生产与传播过程,研究意见领袖的影响机制、研究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互动规律。

  网民线上行为与线下行为的转化

  人们基于网络社会而发生的网络行为,会生成为现实社会的社会行为,从而将线上活动转变为线下活动。对于某些固定的群体而言,其在网上活动的目的就直接服务于线下活动的组织。

  调查发现,当问及“线上组织线下活动”时,“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的发生概率是:18-34岁之间网民为11.99%,35-45岁之间网民为5.49%,45-59岁之间网民为3.56%,60-69岁之间网民为2.25%。可见青年更易于通过线上组织线下活动。但线上网民群体的线下活动,终须群体成员的认同才得以发生,其中的关键因素,是群体核心成员的动员与组织,以及网民群体自身的经济活动能力。“有钱”与“有闲”是线下活动得以开展的两个主要客观变量,而“愿意参与”则是线下活动得以持续的主观变量。显然,那些具有一定经济能力、有时间支配弹性、有话语影响力的网民,才易于将线上活动转变为线下活动。

  调查数据也支持了这一点:在将18-34岁青年网民依照其受教育程度进行分类分析时发现,“每周都组织线下活动”的分布态势是:“初中及以下”网民为6.88%,“高中与中专”网民为10.96%,“大专及以上”网民为16.92%。由此可见,文化程度越高,组织下线活动的概率也就越大。

  因此,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年,才既是网络意识形态的生产者,又是网络行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网络社会的主导力量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年,将网络活动转变为现实社会活动的主导力量,也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年。这是中国网络社会的基本国情,只有认识到这个基本国情,才能较好地认识网络社会、把握网络社会、引领网络社会。

  应该说,网民组织的绝大多数线下活动,是日常的生活化活动。但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互动特征,也会将现实社会的民生问题,通过网络舆情的发酵转化为网络意识形态的部分内容,并藉此形成网络动员,先形成“网络围观”和“网络评论”,激化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然后将其转化为现实社会的街头政治。社会越是复杂,卷入的人群越是多元,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求真”心理就越强,网络信息的需求就越迫切,似是而非的信息的供给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加工的谣言与努力刻画真相的故事都会竞相争夺话语权。于是,在较短的时间与空间中,事物变化的真相虽然重要,但网民偏好性的信息选择、以及网民对信息的认同心理,才即时影响网络意识形态的走向与网络群体性事件向现实社会街头政治转化的可能。一句话,不是事物的本相决定网民的行动,而是网民相信事物具有何种本相才决定其发出何种行动。

  正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随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需要知道,中国社会已进入网络社会。网络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拓展,会使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更为显著地形成“互嵌”结构。这就需要我们强化对网民特征、网络社会基本结构、网络意识形态、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互动规律的认识。当前的最大问题,是克服那种只将网络仅仅视为“新媒体”的狭隘观点。只有将网络社会看做是与现实社会同样重要的一种新社会结构,我们才能顺应时变、因势利导、在了解青年的网络参与、在把握青年网络活动规律的基础上,将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社会治理结合起来,系统解决好各种问题,维护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融合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好“网上和网下两个同心圆”。

责编:张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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