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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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国经济转型要求,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是我国近年来的一项重要系统性税制改革,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为避免改革冲击全国宏观经济运行及现行财政体制,应当重视其联动效应,并积极应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促成制度的完善,以实现改革的根本目的。
一、"营改增"政策效应实证分析
(一)上海市"营改增"试点概况。
营业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其共同特点表现为税源充足、和稳定的财政收入,这两者也有区别之处,那就是营业税以营业收入全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增值税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我国1994 年税制改革后,形成了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征的格局。上海市"营改增"试点,执行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涉及的行业范围仅限于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鉴证咨询、有形动产租赁、物流辅助),而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列举的建筑业、销售不动产、邮电通信业等领域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将来要覆盖的服务业没有涉及,这充分体现出国家"统筹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从整体来看,新纳入试点的省市都沿用了上海试点方案。
(二)根据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纳税人分类。
为了保证试点行业"营改增"改革后税负不出现增长,在现行增值税13% 低税率和17% 标准税率的基础上,新增6% 和11%两档低税率,以这是上海试点方案的主要特点。在征税行业中,租赁有形动产等采用17% 的税率,交通运输业采用11% 的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采用6% 的税率。与此同时,根据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的标准,将试点纳税人进行分类:年销售额超过500 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确定应纳税额,纳入整个增值税抵扣链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 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用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还出台了不同地区、不同纳税人以及不同业务之间的税制衔接规定,明确了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并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以保障税制改革平稳过渡。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上海试点工作进展平稳有序,成效好于预期,各界反映良好。
一是减税效应明显。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降幅为40%;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税负有增有减,整体减负,有2/3 的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原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因取得试点单位进项税抵扣而普遍降低。
二是促进服务业加速发展。改革从制度上解决了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为现代服务业创造了公平的税制环境,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跨国公司投资上海现代服务业的意愿更加显著。试点以来,新增试点户数累计达到3.1 万户,其中50%是新增加的服务业企业,他们主要集中于鉴证咨询、文化创意和研发技术等行业。
三是促进企业转型和创新。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呈现出加速的趋势,客观上增加了先进制造业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使服务业和制造业相互形成促进的良性循环发展机制。不少制造业企业利用因减税而带来的收入,加大了对现代服务业的投入力度。一些大型制造业企业主动实施主辅分离,母体企业主业得以做大做强,上海先进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四是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服务贸易出口。通过对国际运输和研发设计服务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对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鉴证咨询等实行免税政策,增强了试点企业出口服务贸易的意愿,提升了上海服务贸易出口的竞争力。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国外的研究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方法进行关于税收对经济增长的研究,探索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协调作用。例如,科内尔(Kneller,1999)认为,消费税的定义是非扭曲性税收,科内尔认为消费税并不能降低经济增长效率;韦德曼(Widmalm,2001)对1965 ~ 1990 年23 个OECD 国家的经济增长进行了考察,发现在税收收入中消费税有促进经济增长的趋势;史蒂文(Steven)、舒曼(Schoeman) 和范汤德(Van Tonder,2005) 运用1960 ~ 2002 年南非关于税收和经济变量的数据分析税收组合的经济增长效应,表明降低间接税与直接税的比例有利于经济增长;阿诺德(Arnold,2008)通过引入税制结构指数实证分析了不同税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表明消费税较所得税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强。国内学者对税收的经济效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税种的定性分析。比如:王韬、萧艳汾(2009)探讨了增值税收入增长与工业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并剖析了增值税税收增长与工业经济增长不协调的原因;王琦(2006)通过协整关系的实证检验,发现营业税、增值税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韩仁月(2011)通过豪斯曼检验税种结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发现在税收中性条件的约束下,增值税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显著,而存在重复征税弊病的营业税对经济增长未表现出显著的积极作用。
责编:杨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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