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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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日益深化,越来越多的专业课程正在进行多方面、多角度和多层次的教学改革尝试。作为会计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同时也是会计专业和职业资格考试的必考内容,税法课程也开始探索一条符合自身特色的实践教学改革之路。
一、税法实践教学的现状
税法实践教学有助于增强学生对税法实务操作的感性认识,促进学生对税法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及税法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因此各个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均开始着手设计税法实践教学内容,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税法实践教学缺乏足够重视。一方面,课程实训开发和建设上不平衡。重视会计账务处理(如手工和电算化模式)的实训开发和建设,忽视了税法课程实训的开发和建设,使得税法实践教学内容的安排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而且作为实践教学重要途径和手段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有些院校会计专业根本没有开设与税法相关的模拟实验或只是在会计模拟实训中一带而过。另一方面,实践教学学时占教学总学时的比例较小,税法实训内容单一,组织形式陈旧,考核疏于管理甚至流于形式。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课堂、轻课外的错误倾向,导致其实践教学环节非常薄弱。
(二)理论与实践缺乏有效融合。目前高职院校的税法教材在编写方式上仍按照税种的先后顺序对单个税种进行独立编写,极少考虑各税种的内在联系。对于具体税种的教材编写,多数采用先理论后实训,在理论之后,添加的实训内容是针对该税种特定的案例编写的。在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专业教师一般是根据所选教材的内容,采用"兼容式"的教学模式,首先讲解理论知识,其次讲解教材实训案例,然后要求学生做一个具体的类似实训案例。这种教学模式与工学结合所提倡的"融合式"教学模式有一定距离。同时税法课程惯用的各税种独立成章的教学体例,导致教师会孤立地讲授各税种的知识点,这种教学和学习模式容易使学生学了新税忘旧税,缺乏税种与相关行业的融合。
(三)指导教师缺乏应有的技能水平。高职会计教师应具备"双师素质",即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系统的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具备丰富的会计实际工作经验、实践教学经验和熟练的会计工作操作技能。然而,多数的高职会计教师直接来自高校,没有企业会计工作经验或进行短期的下企业锻炼,有部分教师直接从企业一线引进入校,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这些教师虽然能胜任"兼容式"教学模式下的教学工作,但与工学结合倡导的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的"融合式"教学模式下的教师素质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还需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使得教师的"双师素质"要从目前的双证(教师职称证书和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向双能(教学能手和操作能手)要求转变。
(四)实训内容缺乏真实的项目。各个单位为了防止会计信息的流失,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愿意让学生接触本单位真实的财务会计资料,更不愿意把真实的财务会计资料送到学校让学生处理。同时学生人数多,企业办公条件有限,又难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况且实习时间短,各个单位不愿意接收学生到企业进行实训,很难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因此,目前各高职院校分别采用仿真项目进行实训教学或采用分散的校外顶岗实训方式,即由学生自己联系校外企业进行顶岗实训。校外顶岗实训非常分散,不便于集中管理和指导。企业一线的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或业务能力有限,有时让学生远离真实的财务会计资料,不让学生接触涉税事项的计算和申报,容易使学生的校外顶岗实训流于形式。
二、项目导向在税法实践教学中的运用
"项目导向"教学模式的基本内涵是:围绕职业岗位能力的形成,科学设计和选择项目,以完成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设计教学方案,按照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的操作流程组织实施教学,使学生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税法课程的项目导向教学是一种以任务驱动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如图1所示),即按照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过程确定教学过程,以实际工作中应纳税额的计算、核算到税款的申报、缴纳的工作过程作为教学过程;按照岗位工作内容确定课程教学内容;按照实际办税业务的工作任务,融入相关的税收法律确定教学项目;办税岗位以实际工作中完成的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成果,课堂教学以学生完成税务登记表、纳税申报表等典型项目作为教学成果;按照实际工作中办税员的工作场景模拟教学场景。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典型教学项目时,要在职业岗位群相关工作任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专业能力、相关课程的教学项目之间的协调关系、学校的教学条件以及社会能力的要求,运用教学论的基本原理进行加工,将企业实际办税工作任务转化为学习型工作任务。确定税法课程教学项目时,要从三个角度去构建:1.按照办税的子任务确定教学子项目,即按税种确定教学项目,在此基础上,拆分为多个细项目,在细项目中组合多个"小型"的主题学习单元,即学习情境设计。学习情境之间可以是平行、递进或包容的关系。2.按照企业类型或行业类型确定教学项目,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能填制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企业的纳税申报表,能理解不同企业税收的构成。3.按照教学条件和资源,确定以仿真项目或全真项目作为教学项目,配备教学场所和研究教学方式。以项目的实施过程为主线,进行任务驱动,设置学习情境,引导学生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完成一系列"项目",从而得到清晰的思路、方法和知识的脉络。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培养独立探索、勇于开拓进取的自学能力。
三、"分层阶梯式"税法实践教学设计探讨
高职院校应构建"分层阶梯式"的税法课程实训体系(如下页图2所示)。所谓"分层阶梯式"是指税法课程实训选择在教室、实训室和代理财务公司或会计工作室三个地方进行课程实训,分别进行课堂手工实训、仿真模拟实训和全真实训,三种实训逐步沿着操作技能的培养路线行进,实现教学向岗位的迁移,达到工学结合的目标。
(一)课堂手工实训。这一阶段的实训在教室里进行,包括课堂分税演示、课堂分税实训和分类综合实训,分别采用课堂分税演示案例、课堂分税实训案例和分类综合实训案例。其中讲解分税演示案例时,相关的税收法律嵌入到案例分析中,实现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练习课堂分税实训案例时,教师主要以描述任务、控制进程为职责,以项目引导者的身份对案例资料加以简析,只提出操作要求,无需详细说明操作步骤,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分类综合实训主要是基于培养目标和学生就业主方向考虑,在学完相关税种之后,选择典型的中型和小型两类企业进行实训。
(二)仿真模拟实训。这一阶段的实训在实训室里进行,包括软件使用、分税实训和综合实训。首先向学生介绍相关的纳税申报软件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其次是分别按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各税种进行纳税申报实训,最后要求学生根据给定的几个典型行业的企业进行综合性的纳税申报实训。
(三)全真实训。这一阶段的实训在代理财务公司里进行,包括企业认知、素质培训和项目实训。首先是带领学生参观公司,以便于学生对企业进行初步的了解,介绍公司的组织机构和机构职能,介绍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用人文化,企业的发展历程和发展战略。其次是对学生进行常见的沟通方式训练,沟通心理、沟通用语及敬语等礼仪培训和沟通技巧培训。最后是构建代理财务公司或会计工作室,按照真实的企业项目进行分组实训。通过财务公司或会计工作室,与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为企业直接提供理财服务(包括代理记账服务),同时也为在校学生"工学结合"、"学做合一"营造真实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环境资源。这一阶段的实训内容要与相关课程实训相互协调,实训方式取决于代理财务公司或会计工作室所代理项目的数量。如果所代理项目的数量较少,应该要求一个项目组做真实的代理项目,填制的纳税申报表需要送交税务局,做出的账证要作为会计档案留存,其他项目组的原始凭证是复印的,填制的纳税申报表和账证只需要交给老师而不需要送到税务局。
责编:杨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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