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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零供关系现状 分析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30 22:42:12

  摘要:零供矛盾一直困扰我国流通业的发展,零售商不规范促销、零售商与供应商不公平交易屡见不鲜,有从实体经济向电子商务领域蔓延的势头。零供冲突不断,损害了消费者、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利益,影响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为探究零供矛盾根源、发现问题本质与规律,本文在归纳当前零供矛盾主要表现形式的基础上,重点剖析了引发零供矛盾和冲突的深层原因,提出了改善零供关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流通产业;商品零售额;零售商;供应商;零供矛盾 
  中图分类号:F713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4-05-16 
  作者简介:王维莉(1978-),女,黑龙江佳木斯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 
  流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对提升消费水平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零售商与供应商作为市场流通最基本的主体细胞,连接着生产和消费,对降低流通成本、提升流通效率、扩大消费和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2013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 380亿元,实现131%的名义增长率,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商品零售额208 988亿元,增长136%,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110 704亿元,增长127%,这是零供合作、协同发展的重要体现。但零供关系既有协调一致、互利共赢的一面,也存在着利益分配的差异和矛盾。深化零供合作,促进零供关系和谐发展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途径。 
  一、当前零供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 
  经济学人智库(EIU)发布的《2022年全球零售发展前瞻》 预测,受益于人口红利以及城镇化进程,中国零售市场规模在2016年将超过美国达到42万亿美元,中国零售业规模在2022年将会达到83万亿美元,占全球零售总额约1/4。随着我国社会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零售业的组织形式和生存业态也不断创新和发展,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超市、仓储商店、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网络零售等多业态各显其能(见图1),消费者将拥有更多地选择权。 
  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博弈的实质是对商品流通主导权的竞争。零售商作为商品流通渠道的末端,与消费者接触最密切,能够系统、全面地把握市场信息,从而占据商品流通主导权,触发零供利益冲突。当前我国零供矛盾的焦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零售商占据相对优势地位 
  目前,零售商压低进货价格或者要求供应商返佣金、给折扣,已成为其吸引消费者、争取市场份额、获取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零售商会在合同中添加严格的附加条款,如商家可以延期付款、无条件退货等,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否则就视为违约行为。据了解,很多百货公司的佣金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超过70%。如,广西柳州市一家超市与食品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附有一份《商业活动协议条款》,要求供货商无条件将销售额的35%返利,并从每月销售额中提取1%作为推广积分卡销售使用,还要给超市的每家门店支付年度含税交易金额1 000元作为开通电子商务网的服务费,此外还有诸如新商品市场推广费、前期综合费、品牌推广费等各种费用。 
  (二)中小供货商成为市场弱势群体 
  主要体现在中小供应商需承担各种名目的进场费以及苛刻的还款条件。一般情况下,供应商缴纳的进场费、上架费、配货费、条码费等,已占其毛利的40%。据普华永道关于超市占用供应商货款的一项调查显示,2012年超市对供应商货款的依赖占其所有融资渠道的22%。零售商以低毛利、少收益为代价引进宝洁、雀巢、达能等著名品牌来迎合消费者需求,但向那些品牌影响力较弱的中小供应商收取更多的进场费。因此,零供矛盾主要表现在中小供应商与大型零售企业之间。 
  (三)零售商利用自有品牌抗衡供应商 
  一些实力雄厚的零售商采取后向整合的方式,向上游生产环节延伸,整合生产资源,开发自有品牌与供应商的产品品牌抗衡。国外大型零售商开发自有品牌已经很成熟,百货店的自营与联营比例约为3:7。日本大荣集团的自有品牌商品分为三类:10 000种优质商品比同类全国畅销货便宜10%-20%,150种低价商品比一般商品低15%,另外40种商品则比品质相近的名牌商品便宜30%。沃尔玛、家乐福、乐购等零售企业都拥有自有品牌,而我国连锁超市的自有品牌与供应商品牌的竞争还方兴未艾。 
  (四)"网上通道费"初现端倪 
  在国内各种零售业态的成长性上,网络购物已连续多年保持第一。2013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 851亿元,较2012年同比增长42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4%。尼尔森调查报告称,我国二线城市中有43%的受访者表示会更多依靠网上购物来寻找最实惠的商品,一线城市这一比例则高达73%。网络零售以远高于传统零售行业的增长速度冲击着传统零售渠道,传统零售商也纷纷试水网络零售,以电子商务的方式满足消费者需求,电商改变零售业的格局已经开始。 
  网络购物在冲击传统零售和批发业的同时,一些不好的商业"习惯"也开始显露,出现了与大型实体零售店非常相似的"食利型"赢利模式。交纳进场费和按销售额扣点正在成为国内电商平台的交易潜规则。如腾讯商城实行了"平台使用费+交易佣金"的收费模式:每个网店年服务费6 000元;交易佣金按照"销售额×类目费率"计算缴纳金额,不同大类商品的费率在05%-5%之间。淘宝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等也采取了类似的"年费+交易佣金"的模式。平台使用费实质就是网上"通道费",交易佣金则是网上的"销售扣点",这些在零售实体店中正在被清理整顿的行业陋规,开始在网络销售平台上大行其道。 
  (五)消费者为零供矛盾埋单 
  商超乱收的费用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使消费者成为零供矛盾中真正的"冤大头"。2013年1月,北京市工商局对12家大型连锁商场超市进行检查发现,一些商家对厂家要求的各种费用占到商品成本的25%到30%。由于商场超市对供应商加收各种不合理的进店费、促销费、广告费等,可能使原本1元的商品售价提高到13元。为了确保销售利润,供应商将超市向他们收取的费用分摊到商品的供货价上,从而转嫁给消费者。当各种乱收费被附加到商品售价后,大型商超的价格优势很难得到全面释放,已经影响了零售行业的健康成长。大多数供货商认为,如果没有这些乱收费,商超里的物价至少可降一至两成。   二、引发当前零供冲突的深层原因 
  在买方市场的状态下,大部分供应商追逐着零售商、受制于零售商,极易引发供应商与供应商、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 
  (一)商品供求失衡 
  我国大部分商品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对零供关系的影响很大。自买方市场逐渐形成,产品种类丰富,同质性增强,不同品牌的同种商品竞争日益激烈。大多数供应商以中小企业为主,在产品销售渠道上严重依赖零售卖场。有限的渠道资源、无限的商品资源制造了零供双方矛盾,"渠道为王"的现实依然无法改变。据商业联合会统计,2011年跨区域零售企业销售规模扩张优势凸显,跨区域百亿零售企业达到29家;区域性的百亿企业为26家。麦肯锡公司曾预言:"未来中国零售业60%的零售市场将由3-5家世界级零售巨头控制,30%的市场由国家级零售巨头控制,剩下10%的市场则掌握在区域性零售企业手中。"由于产品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制造业对销售渠道的争夺已呈白热化,谁能获得主流渠道的青睐,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供过于求"的局面使大型零售商处于绝对优势地位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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