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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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市发〔2017〕16号)精神,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定于5月11日在广州市举办"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广州地区)",组织市属和区县事业单位参加此次招聘会。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广州地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广州地区)区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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