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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资源型城市作为重要的能源基地,是我国国民经济稳固发展的重要保证。而政府服务能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资源型城市的后期发展水平。本文主要是基于共生视域下,分析资源型城市的政府服务供给能力存在的供给不平衡、政企不分等现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资源型城市;政府服务能力;对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8. 13. 081
[中图分类号] D035;F29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8)13- 0180- 02
0 引 言
资源型城市是依赖自然资源发展起来的城市。政府服务供给能力的强弱影响着资源型城市的发展。源于生物学的共生理论为研究政府能力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工具。生物学的共生是指不同种属按某种物质联系而生活在一起。共生本质上就是指共生单元之间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按某种共生模式形成的关系[1]。
1 共生理论与资源型城市的政府服务供给能力的契合
袁纯清将“共生的组成要素概括为共生环境、共生模式和共生单元,认为共生是共生环境中,共生单元之间按照特定共生模式形成的某种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2]。共生环境是指资源型城市中影响共生主体及其主体间的共生关系关联性外部因素的总合;共生模式并不是独立虚拟发生的,它是指资源型城市的共生主体相互作用的方式;共生单元就是以某种形式或是方式相互作用及结合的方式。因此,共生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共生体之间按照某种共生模式通过共生界面的媒介作用进行产业链信息以及资源的传递[3]。在研究资源型城市的政府服务供给能力的过程中,政府作为城市公共物品主要提供者,在资源型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协调性的作用。资源型城市中的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等等供给主体之间通过某些服务供给以及共享平台等进行着产业链信息以及资源的传递。政府在这种共生体系中需要与其他主体进行信息及资源的交换。因此共生理论能够与资源型城市的政府服务供给能力实现契合,共生主体之间形成一种稳固的共生关系。
2 共生视域下资源型城市的政府供给能力现状分析
2.1 资源型城市的公共产品供给不平衡
本文主要选取两个比较典型的资源型城市:黑龙江省、四川省,从两省份的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科学、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出费用,对比资源型城市政府的服务供给能力差异较大,具体的结果见表1所示。
从上表可看出黑龙江省的以上指标支出均明显低于四川省,且相当于四川省各项指标支出的一半。说明不同省份内,政府的服务供给能力跟省内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联系。资源型城市的政府供给能力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以及不充分性。
2.2 资源型城市阶段特征影响政府的服务供给能力
资源型城市具有独特的城市特征,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呈现出四个阶段特征,即经历成长、成熟、衰退、再生四个阶段。而四个阶段政府的供给能力必然也是有所差异的。处于成长型的城市,由于城市处于发展阶段,政府供给能力在这种共生环境中也处于一个发展完善的阶段,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的渠道较为单一;成熟型城市的资源开采率高,资源尚处于丰富的阶段,产业发展也较为成熟,与其他共生单元及主体关联度较大,政府提供服务供给的渠道较为繁复;而衰退型城市,资源枯竭,对资源依赖度高的产业在这种环境下,经济发展持续减速,政府服务供给能力也相应下降,资金较为紧张,处于一种“有心而力不足”的状态。供给主体之间的合作方式较为单调、合作深度不够,大多以单纯的市场供给为主,加上第三部门的多主体沟通方式较小,在共生界面下,政府以及第三部门的信息存在障碍,无法高效地传递资源信息;再生型的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摆脱了资源的强烈依赖,实现产业转型,政府的供给能力也焕发了新的生机,在新的共生环境中,能够与其他共生主体形成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P系。
2.3 政企不分现象普遍, 政府压力大
绝大多数的资源型城市都是依托大型的资源型企业形成的,在管理体制上也普遍经历了“先企业后城市”的过程。而且多数的资源型城市并不像克拉玛依市那样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但是城市落后于企业 “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却依然存在,严重削弱了政府的服务供给能力[3]。在这种共生环境中,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主导地位,政府服务供给的市场化程度较低,服务协同的过程中零碎化、分散化的现象较为普遍,未能形成合力。我国资源型城市政府与社会共生合作模式尚不成熟,多元互惠模式的治理体系不够完善,突出表现在企业与政府有些职权混乱,造成第三部门发展滞后;政府在为全社会提供的相应公共产品的同时缺乏准确性,且部分越权干涉等现象突出,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市场准入机制尚不成熟,并未完全达到平等的地步,公共服务领域过程中的政府垄断与企业垄断经营矛盾突出,政府整体压力大。
3 共生理论指导下资源型城市政府供给能力提升对策
3.1 优化共生单元,缩小城市发展不平衡
在资源型城市发展的共生网络中,政府占据着资源服务供给及政策扶持的引导者的地位,因此黑龙江省应该积极发挥引导以及协调的作用,黑龙江省的衰退型城市较多,政府的服务供给能力也较弱,需要从政策层面上积极地为企业以及第三部门等其他共生单元提供积极的政策环境,加大对衰退型城市的关注度,加大各类服务事业以及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解决好资源依赖度高的企业失业率问题、收入差距、城乡差距等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其他共生单元形成共生关系,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人才,促进人才的有序流入,并及时向企业输送相应人才,延长产业链,加强与第三部门的互动交流,促进非营利组织及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从而实现信息共享以及资源交流。
3.2 明确资源型城市阶段定位,提高主体共生度 作为资源型的城市,也存在着城市的共生系统,对于不同阶段的城市,政府的供给服务能力也需要相应的调整,系统内的主体共生度越高,在资源以及信息传递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共生资源越大;而衰退型的城市,整体的主体共生环境及共生系统所产生的共生度最低,共生能量也低,对于这种情况,政府应不断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各共生主体积极参与到城市的发展中去,积极建言献策。利用好国家政策扶持,积极推进产业的转型,确保信息以及资源的流通。同时也要突破城市局限,可以积极拓展与其他成功转型的城市之间的政务合作,汲取该类城市政府供给方面的经验,实现多角度的跨越性合作,实现政府与企业的有效对接,形成互惠共利的共生模式,促进资源型城市的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之间的协同进化发展,促进信息资源的快速流动,拓展相应的产业链结构[4]。
3.3 培育多元协同的共生环境,减少城市共生损耗
资源型城市发展过程中,政府及企�I在管理发展上存在政企不分,共生主体之间职能交错,因此,培育多元性、协同性的共生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城市政府应积极转变角色,从“划桨人”转变为“掌舵人”,积极同企业搞好城市建设,同时明确二者的管理方向,提高公民的参与度,承担好相应的社会责任,做好服务供给的相应工作,形成协同共生的环境[5]。但与此同时,共生能量的生成过程中必然产生能量的损耗,即公共产品提供不到位,并没有落实到其他主体。要想使传递的共生能量达到最大化,则需要在传递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共生损耗,完善三方主体之间的共生环境,促进资源型城市资源的有序流通,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利用率,促进政府与企业以及第三部门的有序合作及发展,减少共生上的损耗,防止共生模式出现散乱化。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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