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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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的兴起,互联网已进入"人人皆可为记者"的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从附属型的舆论阵地转向舆论主阵地,成为影响社会的主流舆论。通过网络,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社会的满意程度和和谐程度,网络已成为生活和思想的显示器,反映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窗口。在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对网络舆情的认知,有利于掌握学生行动动向的主动权。通过各种网络媒体工具,如微博、微信、QQ群、人人网等,搭建师生交流平台,发布信息,对本院研究生关注的各类信息进行及时的传递,进行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和教育,以便最终形成较为系统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框架与模式,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在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伊始,辅导员老师就引导建立各班级的微博,QQ群,并对学院微博"西北政法大学-法硕学院"进行宣传。养成学生从班级QQ群和学院微博获取信息的习惯。
对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各班级建立的班级微博,QQ群等进行登记备案,制定相关的微博管理办法(详见附录),在信息的发布上抢占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权威信息,掌握主导权,关注事前、事中和事后等关键节点上的舆情走向,及时发布事件处置的新情况,回应各种质疑和猜测。
在学生习惯从学院官方微博和各班级QQ获取信息以后,可以在这些微博上,QQ上发布各种时政新闻,党的政策与方针路线,从而潜移默化的对学生进行网络上的思想政治教育,这种潜移默化的学习应该比生硬的说教有更好的教育效果。
目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研究生日常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构建主要成效及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新浪微博"西北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已经通过新浪认证)已经成为学院对外展示学院形象的一个平台,通过该微博,对于展示西北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对外形象,对于提升学院的知名度和展示学院的各项工作成果具有积极意义。
第二,展示学院开展的各类学生活动。利用微博信息更新快特点对学院开展的各类学生活动进行及时有效的报道乃至是全程式追踪式的报道。做到图文并茂,宣传及时。
第三,利用微博信息发布的便利性,做到重要通知的及时发布,如各类就业招聘信息,各类公务员考试信息,司法考试信息,以及与同学们日常生活学习紧密相连的各类校内信息。
第四,同时引导同学们在学院官方微博,QQ群里进行讨论,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掌握第一手资料。用学生中目前流行的沟通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同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正确的引导,保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安排专职人员对网络舆情进行搜集、整理、研究和分析,并提供给有关负责人参阅,以作为学院改进学生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对于这些专职人员来说,需要增加了解信息的渠道,提高信息的甄别能力,保持舆情的敏锐性,是应该具备的素质。
在今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研究生日常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体系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有:
其一,细化各种网络社交工具的用途,如学院微博分为:学院综合性的微博(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官方微博),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生会微博,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团委微博,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通讯社微博,其中"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生会"微博又可细化为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微博。
其二,引导各个班级利用网络社交工具建立班级交流沟通平台。例如建立班级微博,班级党支部微博,班级团支部微博。
其三,根据各种网络交流工具的特点,用于不同的用途。例如班级QQ群,微信群等主要用于班级内部交流,各种通知的发布,各种资料的下载与上传。微博则主要用于班级形象的展示,或作为班级活动宣传的窗口和班内同学个人风采对外展示的平台。
其四,各种网络交流工具做到专人管理,做到能够定期发布各种信息,确保各种信息传递的真实有效,对各类虚假信息和垃圾信息能够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在本文最后的部分,是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关于对网络交流平台管理拟定的相关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日常管理事项的概述。这也是对研究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系列化做出的初步尝试。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微博管理办法(讨论稿)》的主要内容和日常管理注意事项《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微博管理办法(讨论稿)》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日常管理,达到充分发挥我院官方微博、我院团委微博、学生会微博以及我院各班团支部微博(以下简称"各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树立良好的学院以及班级形象的目的。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微博发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学院微博的日常运行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学院官方微博、学院团委微博以及学生会微博由学生会网络信息部统一负责信息发布与维护工作,辅导员老师予以指导;各班团支部微博由各班团支部负责日常管理,辅导员老师予以指导。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微博的管理员,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其他部门及时递交新信息、汇总、核稿,并负责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第二,各微博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学院官方微博、学院团委微博、学院学生会微博的信息提供由网络信息部负责,其它班级、部门予以协助配合。各班团支部微薄的信息提供由团支书与宣传委员负责,其它团支部成员予以协助配合。各部门定期对所分工专业进行拟稿组稿、资料(图片)编辑、报送等工作;协助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工作,对责任部门需求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第三,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可靠性负责。各班级(或学生会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1-2 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班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定期向各班级(或学生会相关部门)微博负责人报送。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并报送网络信息部备案。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微博发布的内容范围包括: 第一,引领学院宣传动态,贯彻党的精神;第二,把控舆情,及时辟谣;第三,发布活动通知,服务师生; 第四,宣传学院学术动向、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第五,宣传和解读我院各项政策;第六,由各部门提出,经我院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第七,我院结合工作需要,认为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微博信息发布程序:第一,各责任部门的信息员收集、整理信息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认为微博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准予发布。学院官方微博、学院团委微博由网络信息部上报辅导员老师审核,经辅导员批准方可发布。相关资料由各部门存档。第二,各责任部门应结合经营工作需要,制定信息发布计划,有信息员提前向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发布需求,保证微博及时发布。第三,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微博管理员统一发布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微博的日常管理微博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任何人未依本办法规定获得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第二,微博访问密码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更换,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微博管理员不可以用个人名义发表相关文本及评论。第三,微博管理员在进行微博信息发布与评论回复的过程中应注意维护学院以及班级形象,注意语言应当恰当得体,不得出现不文明词语,禁止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猜测性言论。第四,为了鼓励各单位重视该工作,维护学院各微薄的正常工作,保证各责任单位能够及时有效的完成微博发布工作,对于发生以下情况责任部门,由学院给予批评:(1)对信息维护工作重视不够,虽指定专门人员但其未尽职责的;(2)不按要求报送信息,经多次督促仍不及时改进的。第五,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违反规定并造成一定损失的单位及个人;(2)严重影响我院形象的不良行为。
责编:杨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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