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就急诊护士自我保护意识、证据意识,举证能力、综合知识水平,护理职业特殊性,急诊护理人员的配置,医学的复杂性、双重性、特殊性,急诊护理记录的书写与管理等6个方面阐述了护理侵权诉讼中急诊护士举证困难所在。分析了举证责任倒置对急诊护理工作积极和消极的影响,提出应正确认识举证责任倒置,改进急诊护理工作方法的具体措施,为急诊护士适应举证新规则提供思路。
近年来,医疗纠纷的发生率急剧增加。随着患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当前的医疗纠纷很多告到法院,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并直接追究医护当事人的责任。医院的管理模式正从行政医疗管理模式转变到法律医疗管理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指出医疗纠纷的处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对医疗护理工作势必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急诊医疗护理这一部分,面对的是病情复杂多变、生命垂危、年龄不一的各种疾病人群,以及被动面临的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突发伤批量病人的救治,其病情变化中交织着多种因素。而医疗护理行为又是具有超过各种服务之上的高科技行为的组织活动,具有高风险性,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敏感地带[1]。本文就护理侵权诉讼,急诊护士举证困难所在,举证责任倒置对急诊护理工作的潜在影响做简要分析,并提出如何正确认识举证责任倒置,改进急诊护理工作方法的具体措施。
1.1 急诊护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长期以来的护理系统,护士习惯于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护士更多地考虑如何尽快地去解决影响病人健康的根本问题,而忽视了潜在的病人健康中的法律问题,对一些可能引发的护理纠纷认识不足。在实际护理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忽视证据的收集与管理。在当今这个法制社会,病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日渐增强。医疗行政管理模式已向医疗法律管理模式转变。这种模式的转变,使本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的护士举证非常困难。
1.3 护理职业特殊性是举证困难所在之一 护士经常单独值夜班,许多护理行为只有护士和病人两者参与,所有的谈话和操作不可能都能叫病人或家属及时地签字或知情,例如昏迷病人的护理。有些护理行为即使有了护理记录,病人也可不认可,例如病人的夜间巡视,床旁记录必影响病人休息,虽有巡视记录,但因为护理记录没在床旁公开,没有旁证病人也可以不认可。按照目前我们国家的护理人员配置情况,单独值班的护士个人很难举证。由于护理职业的特殊性,出现这样的纠纷时,护方很难证明自己无过错。
1.5 医学的复杂性、双重性、特殊性伴随着急诊护理的高风险性 医学科学科技含量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临床上的因果关系不一定一目了然,具有双重性,有治病的一面,也有致病的一面。医学特殊性表现在其服务对象是特殊群体--病人,人是生物-心理-社会的统一整体,而且病人个体间存在很大差异。医学的这些特性伴随着每一次的护理行为。因此护士在为病人做治疗的同时,也可能造成病人的痛苦。有些护理操作如为昏迷病人吸痰,通过吸痰能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窒息,但吸痰可能导致心跳呼吸骤停;输注刺激性药物是为了杀灭病人体内癌细胞,但由于化疗药物的刺激性强可能引起严重地胃肠道反应或无菌性静脉炎,而这些不良后果有时是预计不到的。医学的复杂性、双重性、特殊性,决定了急诊护理具有高风险性。有时候风险和过失不容易区分,一旦纠纷发生,护士很难举证。
2 举证责任倒置对急诊护理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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