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什么是"看不见的手"?"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经济 运行 规律 。因此,掌握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也就等于是看到了"看不见的手",也就等于是抓住了"看不见的手"。如果管理机构不能够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那么就不能有效地控制市场运行,最终必然被"看不见的手"所任意摆布,进而导致市场的极度混乱和严重的经济危机。如果管理机构掌握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那么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和指挥"看不见的手",并使其为促进市场经济的 发展 来进行服务。
前 言
自从商品市场在人类 社会 中诞生以来,就一直伴随着物价波动的 问题 ,尤其是在经济高度发达的 现代 社会,这一问题表现的更为突出。传统物价 理论 认为,物价波动可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可以实现物价稳定,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不但不应对物价波动进行限制,反而应该放开物价,任其随意波动。其实,物价波动不仅要受到市场供求状态的限制,而且还要受到市场投资效益的限制。由于 企业 投资市场的目的是获得收益,而并非市场供求平衡,因此市场供求状态服从于市场投资收益,进而形成市场供求状态限制物价波动幅度、市场投资收益决定物价波动方向的局势。在现实的市场运行过程中,物价自由波动不但不会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反而会破坏市场供求平衡。在实际的市场经济管理过程中,不应该通过物价波动来调控市场供求关系,而应该通过对供求本身的调整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即供给不足时扩大生产和减少积累,需求不足时扩大消费和增加积累。
物价波动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 自然 规律,也不是平衡市场商品供求关系的正确有效的 方法 ,而是商品经营者非法投机的必然结果,是投机者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的一种具体表现。对此严重的犯罪行为,政府不应该通过调整市场供求关系这种和善的经济手段来进行"调控",不应该放开物价任其随意波动,纵容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而必须建立稳定物价的严格 法律 ,以法律手段对物价波动进行严格的限制,进而有效打击犯罪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现代市场中流通的货币基本都是信用货币,物价波动将破坏这种由政府进行担保商业信用,进而损害政府的公众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众威信、削弱政府的行政能力。另外,印有众多伟人头像的货币信用的丧失,将意味着这些伟人头像变成了投机商的犯罪工具,使其成为投机商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合伙人",严重地损害了他们的光辉形象。
一般习惯地认为,在物价上涨的过程中不会出现供给过剩的情况,即通货膨胀与生产过剩不能同时存在,其实不然。通货膨胀指物价上涨,不能与其同时存在是物价稳定和物价下跌;生产过剩指供大于求,不能与其同时存在的是供求平衡和供小于求。物价波动与市场供求之间不仅存在单项对应关系,而且还存在着复杂的多重对应关系,同时也存在着多种复杂的市场运行模式。 目前 现实中的正在运行的市场模式,只是多种模式其中的一种,而且是运行效率最低的一种模式。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不仅存在通货膨胀或生产过剩的某种单一危机,而且存在两者兼有的"双重危机"。在此状态下,如果扩大需求,将导致更严重的通货膨胀;如果限制需求,必然造成更多的商品积压。物价波动不仅破坏市场商品供求关系,导致"双重危机" ,而且它还是导致诸多社会弊端的罪魁祸首。它对社会的危害主要表现在:造成大量劳动者失业,犯罪率大幅度上升,浪费社会财富及自然资源,扩大贫富差别等等。无论这些严重后果的任何一种的存在,都将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构成极大的损害。
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商品供给的"动态平衡"和"静态平衡"问题,因此,不仅要保证单一的"动态平衡"或单一的"静态平衡",而且必须保持"动态供求"和"静态供求"的双重平衡,否则将形成市场风险,最终导致市场经济的全面危机。探讨市场平衡办法:建立商品市场的调控基金,当市场在动态商品供给过剩的情况下,基金购入商品,一方面作为市场的商品储备,繁荣市场和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另一方面扩大企业商品销售,增加企业效益;当市场在动态商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基金销售商品,一方面保证市场供给,维护货币信用,另一方面回收货币,维持市场供求的双重平衡。
在以往的货币发行过程中存在着两个极大的误区:一是认为扩大货币发行就会引起通货膨胀,二是认为货币发行只局限于个人和机构之间往来的小面值现金货币。其实,在商品供给不断增加和对商品价格进行严格控制的情况下,扩大货币发行不但不会引起通货膨胀,而且还可以起到大幅度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在货币发行过程中,不仅有小面值的通用现金货币可以发行,而且还有一个新的货币品种--机构之间往来专用的大面值"融资货币"可以投放市场。
责编:杨盛昌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