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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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办高校涉税的主要问题
(一)营业税类问题
1.集资建房未缴纳营业税。调研中发现,某大学为解决教职工住宿问题,在新校区内实行集资建房。截止2011年底,累计收取建房款13500万元,从未申报缴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释义》第一条第四款有关规定"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该单位上述行为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加税费742万元。2.无免税手续的"四技"收入未缴纳营业税。根据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简称"四技")取得的收入可免征营业税。而根据国税函[2004]825号文件规定,上述收入只有在办理了相应的免税手续之后,才能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某大学2010~2011年取得"四技"收入324万元,既未办理免税手续也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合计少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18万元。3.学校自有房产对外出租经营,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某大学长清校区2010~2011年收取门头房租金298万元,直接上缴财政,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其附加税17万元。4.学校对外经营,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某学院2010年~2011年度取得图书馆、游泳馆等服务性收入403万元,直接上缴财政,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其附加22万元。
(二)个人所得税类问题
1.集资利息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参与调查的高校中,有三所大学进行了集资,其中两所大学在支付利息时足额扣缴了个人所得税,一所学院在2010年~2011年支付利息1975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95万元。2.年终加薪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于资金紧张,多数高校普遍采用的课时费和年终考核合格者的年终加薪一并发放,并统一按年终一次性奖金扣税方法予以扣税。这种行为必然造成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经调查,有三所高校采用了上述方法,合计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约60万元。3.发放阅卷费用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高考、研究生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阅卷工作一般由指定高校组织完成,考试阅卷费也是从省招考院领取并发放给阅卷人。其中一所高校未扣缴个人所得税。调阅其发放凭证,显示每个阅卷人领取的阅卷费均为800元,虽然存在造假的嫌疑,但却无法进一步取证。
(三)财产行为税类问题
1.校办企业无租使用学校房屋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根据规定,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调查发现:某大学国际交流中心,账面资产为8600万元,由山东某大酒店无租使用,该大学虽与酒店签订年租金100万元的租赁合同,但该大学账面既无租金收入,也未缴纳房产税,而酒店也从未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两个年度涉嫌漏缴房产税约140万元。其他部分公办高校也存在类似情况。2.学校自有房产对外出租经营,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某大学长清校区2010~2011年收取门头房租金298万元,直接上缴财政,少缴房产税36万元。另一大学2010年~2011年度收取房屋占用费55万元,少缴房产税6.6万元。
二、形成上述涉税问题的原因
(一)财务人员掌握税收政策不够全面
在调研中发现,公办高校财务机构比较完善、财务核算相对规范,财务人员配备齐全,且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意识较强,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是由于财务人员税法知识更新不及时或者在一些问题中存在模糊认识。如国家对"四技"收入免税的具体规定。(二)存在侥幸心理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但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招致部分人员的不理解与嘲讽,财务人员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要顶着很大的压力,在此情况下,部分财务人员屈从压力,存侥幸心理,随意曲解税收政策,不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造成税款流失。
(三)税务机关监管不够全面
这些年,税务机关重点加大了重点建设项目和大项目的监管,而对于偶发事项,如集资建房和集资利息等,还存在凭经验和凭感觉监管的现象,以至于出现了上述诸多的涉税问题。
(四)税务机关服务不够
高校财务人员对"四技"收入免税的具体规定都不够清晰,足以说明税务机关的服务还不够到位,这也是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
三、加强公办高校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力度
高校作为纳税综合体,涉及地税多个税种,因此税务机关对公办高校应加强税法宣传的力度和频度,从而增强高校及其教职工对税法的自觉遵从度,进一步提高纳税意识,消除侥幸心理,使税收知识深入人心。同时不断采取纳税辅导和税务约谈的方式,加大对高校的服务力度,使得高校遇到涉税事宜能够找得到人,从而消除高校纳税的盲点。
(二)切实加强平时监管力度
税务机关要改变"高校人员素质高、涉税事宜简单,无须监管"的认识,改变目前对高校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对各高校和其他重点税源一样加强征管、实施重点监管,尤其加强对高校偶发事项的监管力度,做到监管全方位、无死角。
(三)组织力量对校办企业无租使用房产情况
进行清理建议对公办高校校办企业无租使用房产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整顿,进一步摸清底数,确定好应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税额,并将其纳入常态管理。
(四)切实加强查管互动,制约税款流失
整合信息资源,加强税务机关内部之间的配合,有效实现查管互动。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双向反馈、统筹协调、良性联动的运行机制,形成一张严密的工作网络,以便及时发现纳税异常问题。稽查部门开展调研式稽查,就是要全面、深层次地剖析税收征管上的盲点和难点,对检查中发现的具有代表性的、共性的问题,提出加强征管的意见和建议,实现税务稽查与税收征管的良性互动,有效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依法治税"的稽查工作职能。
责编:杨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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