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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对现行税收征管权威性提出质疑,详细分折了税收征收管理法与有关 法律 衔接不够,以及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不完善.提出了尽快完善税收立法,加快税收司法建设,建立独立垂直的税务架构,以及坚持税费改革,规范政府分配秩序等观点,从而全面增强税收执法的刚性,确保国家税收稳步增长.
[关键词] 税收;执法;立法;税收司法;税费改革
税务机关是国家赋予执行税法权力的部门,税收的权威性使税务部门在执法中有着不可侵犯和不可抗拒的威摄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 经济 的 发展 ,税收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税收工作的地位也日益提高.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 影响 ,税务检查人员在执法时还缺乏应有的威慑力量,局部地区还出现"税软费硬"、"费大于税"的怪现象:有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收"费"的积极性远近大于收"税";不少部门、单位和个人,多次出现拖欠税款、偷漏税款、甚至抗税等现象.税收的征管工作出现"软化",税收权威性较弱,削弱了税务执法的刚性.而税收执法刚性的削弱,就会影响到各类税收及时足额的收取,进而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财政收入不能及时收上来,又波及到财政支出不能足额及时的拨付,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可见危害不可小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不完善.影响了违法案件的及时查处
二、法律体系不健全,造成执法弱化
规不尽完善.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拒绝、阻碍税务人员执法未使用暴力、威胁 方法
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等)没有行政处罚权力,只能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这种处罚明显轻于税法对拒绝纳税申报和拒缴欠税的处罚.很容易助长纳税人拒绝纳税检查的不正之风.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与有关法律衔接不够,造成执法上的混乱
责编:杨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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