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论文网 > 财政税收论文

财政税收论文:税制公平与公平收入分配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9-19 00:52:07

   一、税制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一)结构不公平的表现
  
  长期存在的二元税制结构侵蚀了公平收入分配的基础。我国的二元税制现象严重违背了横向公平的原则。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实行以城市征收制度为一元、以 农村 征收制度为另一元的城乡隔绝的二元税制结构。而且,我国农民的负担不仅来自于对农业农村居民单独征收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还来自于工农产品"剪刀差"、"三提五统"、劳务和各种 社会 负担(收费、集资、摊派、罚款等)。农民的总体税费负担远高于城市人口,与此同时农民的人均年收入却远低于城镇人口。以2004年为例,我国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到了3.53:1。如考虑到城镇居民享有各种补贴、劳保福利和社会保障等隐性收入以及农民尚需从纯收入中扣除"三提五统"和用于再生产的部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差距约为5:1~6:1。我国 目前 正处在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浪潮中,虽然部分二元税制 问题 在改革中得到解决,但长期存在的负面调节效用很难在短期内消除。
  
  (二)程序不公平的表现
  
  税收程序公平可以从立法、执法及司法三个环节去探讨,税收程序是否公平对收入分配公平目标有较大的 影响 :如果一国税收制度在立法上不能体现民主性和公益代表性,则难以准确反映各种不同利益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税法很有可能蜕变为少数强势利益团体的"私人产品";如果一国税制设计完全符合横向与纵向公平的要求,但执法不公会极大抵消税制在公平收入分配上的效果,甚至产生反向调节效果;如果法院不能公平、合理地处置税务行政及刑事诉讼案件,税法良好的 法律 状态就会被破坏,公众的满意度会下降、不公平感会增加。我国目前在立法、执法及司法环节存在一系列问题,但执法环节的问题最为突出,对公平收入分配的影响也最大。在税收执法领域,目前需要加强的是依法行政以及对税收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限制。税收法治的实现,必须以税收执法状况的改善与提高为前提。因为法治最本质的含义在于执法机关受法律约束,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被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并受法治原则的约束。
  
  二、税收在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一)税收在初次分配环节的调控作用
  
  在初次分配环节,应把注意力集中在流转税上,流转税是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征税,目前 理论 界的大部分学者认为,除消费税通过调节消费品价格对高消费者收入进行调节外,流转税在初次分配中发挥中性作用,不具有作为政府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政策工具的功能。在我国流转税实践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配合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公平收入分配的积极影响,在增值税中规定对生活必需品课以轻税或无税,而在消费税中对奢侈品额外课税,可以起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另外,税收对初次分配有间接调控作用,表现在:其一,税负轻重会改变 企业 和个人要素占有量的大小,从而加剧其在初次分配中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其二,如果税收制度能够在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调节中取得效果.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资源配置格局和要素分布状态,从而使初次分配中的起点不公平的状况得以改善。
  另外,也应注意到初次分配中某些起点不公现象是非正义的,如在市场机制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某些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利用垄断力量获得了不合理的分配收益。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 的影响和高度国有化,在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形成了 自然 垄断和行政垄断的并存,严重影响了统一市场的建立和公平竞争。垄断引发的行业高收入与其他部门、行业之间收入的巨大差异,其不公平已成为我国当前的社会性问题。从行业平均收入的统计分布看,人均收入排名前十位的多是垄断性行业,如通信服务业、电力供应业、 金融 证券业、保险业等。。垄断问题是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缺陷,却是税收政策可以发挥作用的空间之一。
  
  (二)税收在二次分配环节的调控作用
  
  按照马克思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原理,二次分配是对初次分配的补充和校正,因而崇尚"公平至上"的原则,可以通过税收手段实现"抽肥",即对富人征收更多的税收,从而实现富人和穷人在分配上的相对公平。在国民收入二次分配过程中,对公平收入分配发生重要影响的税种有以下几类:1.所得税。在实行累进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税率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而升高,使得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收入差距在征税后缩小;企业所得税可以减少资本收益,从而缩小资本利得收入者和劳动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2.社会保障税。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障税主要以劳动所得作为税基而不包括非劳动所得,其税负主要由劳动者负担,因此,该税本身并未对公平收入分配起到多大的作用。但它是政府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财力源泉,对于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有着间接而重要的促进作用,社会保障税已成为世界各国实施社会收入再分配调控的重要政策手段。3.财产税。财产税对个人收入分配具有重要的调控功能,其调控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财产税比较符合税收的支付能力原则。对财产课税有助于缓解社会财富分布的不公平状态;其次,财产税的负担难以转嫁,可以直接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不至于因转嫁因素而被淡化或扭曲。
  
  (三)税收在第三次分配环节中的调节作用
  
  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即社会的富人运用捐赠、资助慈善事业等行为回报社会,实现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的收入分配调整。在很多西方国家,除了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之外,慈善公益事业也较为发达,这种分配表现在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的捐助活动,很多富人的财产被直接或间接地转移到穷人手中,在客观上起到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第三次分配一般情况下是公众自觉行动,但也可以通过制度安排激励引导。对于社会公众对慈善公益事业的捐助,发达国家普遍给予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免税政策.引导高收入的合理流向,缓和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但在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一些规定,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对于捐赠抵免限额的规定抑制了第三次分配规模的扩大。虽然2007年企业所得税的捐赠抵免限额从3%提高到1 2%,但实际上对第三次分配仍然起到抑制作用,可以说目前税制中尚缺乏支持第三次分配格局形成的有效措施。

责编:杨盛昌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