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是指税务机关对调查终结的、符合一定标准的案件进行审核和做出处理决定的过程。通过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执法程序、核准案件事实、审理鉴别证据、 分析 认定案件性质、对案件做出处理、处罚意见,进而实现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的 科学 化、精细化和信息化。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对税收工作各领域的覆盖,其对实现地税事业整体跨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明显。对此,丰南区地税局审时度势,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依托信息化支撑能力,努力实现税收执法规范化。
一、重大税务案件实现信息化审理施行效果
依托税收征管系统和税务稽查子系统,丰南区局通过反复实践,自主研制开发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系统,实现了重大税务案件网上审理的功能。通过近一年的试运行,已审理重大税务案件6起,补缴税款101万元,加收滞纳金25万元,罚款107万元,单户涉案金额最大为175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提请标准。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年提请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应在上年案发数的10%以上。据此,审理系统自动对上年稽查案件进行筛选,确定查补税款金额及处罚金额,作为当年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标准。对达到标准的稽查案件,在稽查子系统加以限制,必须报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否则稽查局将不能作出下一步的处理、处罚决定。这样,就能实现对稽查审理工作的有效监控,保证达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的案件能全部及时地提请上来。另外,审理系统还设有稽查案件查询功能,能对稽查案件从选案、实施检查、审理、执行的全过程进行查询,对虽没有达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认为案件比较有代表性,需要进行审理的案件,也可要求稽查审理部门将案件提请上来,通过审理系统进行审理。
(二)案件的审理和定性实现了集体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系统将案件的初审、会审、最终做出审理决定,全部实现了集体审理,使审理结果更公平、公正。在初审环节,对稽查局提请来的重大税务案件,由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案卷资料传递给各委员进行初审,由每位委员对报送案件提出初审理意见,因为各委员是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其审理意见既具广泛性又具权威性,也充分体现了在初审环节集体审理原则。当各委员对案件定性有不同处理意见时,案件进入会审,在会审环节,要召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委员及稽查实施、审理环节人员,召开审理会议,共同对案件定性处理进行广泛的讨论,一次会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还可再次或者多次开会讨论,体现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体审理定性的原则。这样,保证了最终审理结论的合法、公正。
(三)保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数据统计真实、完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系统,将税收征管系统、税务稽查子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数据信息共享:稽查案件可以传递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系统进行审理,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决定可以及时传递到稽查子系统执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的查补税款、罚款,可以通过征管系统征收入库,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的查询实现了与稽查情况、执行征收情况同步进行,案件情况一目了然,保证了查询数据的及时、完整,便于各级领导决策,对基层征管工作也具有指导意义。
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系统运行效果分析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系统,是借助信息技术和征管 网络 系统、稽查子系统,实现了审理工作的网络化,既提高了审理工作效率,节约了税收成本,又提高了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了对稽查监督管理,同时还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有利于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效率。这是运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系统完成审理工作收到的最明显的成效。过去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都是通过纸质资料的传递来完成的,一个案件的审理往往要复印多份,传递给各委员,每个委员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查阅案卷资料,进行初审,而运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系统进行审理,就可以直接调阅系统中稽查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 电子 资料,审理效率大大提高,过去要十天左右才能完成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现在基本能在五天内完成。
责编:杨盛昌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