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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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摘要:税费规模庞大必然导致国家干预主义的泛滥和浪费的盛行,从而损害创业与就业。政府参与微观 经济 活动的低效性、边际公共支出收益递减 规律 以及我国经济和 社会 发展 的现状等,都不能支持高税费负担。本文通过 分析 认为我国当前的税费负担偏重,必须对现行税制进行改革,适度调整降低税负,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降低纳税成本。
关键词:税费负担 合理性 税制改革
多年来,我国税收的年增长率都保持在18%-25%,GDP年增长率保持在9%-11%。我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之初,税收收入仅为5125亿元,到2007年已经达到49442亿元。税收增长的记录一再被刷新。管理部门似乎已经习惯了税收连年的超经济增长,一些基层税务机关税收任务的"大越进"式的色彩浓重。
在国内,专家学者也有不少研究结论:高培勇认为,本世纪初,税收收入占政府收入的比重为49.2%。也就是说,非税收入,即各种费收,仍占到政府收入的一半以上。刘新民认为,保守估计,2006年全国非税收入超过2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0%以上,不仅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5%-15%的比重,也高于发达国家20%-30%的比重。安体富认为,除了税收收入之外,我国政府收入还包括预算外的收入,这部分收入主要由各种政府行政收费等构成;还有制度外的收入,即缺乏相应规定的乱收费,以及社会保障收入等,上述税收之外的收入被统一称为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曾经一度超过政府总收入的50%。根据这个 计算 口径,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已经至少超过了30%,处于30%到35%之间。
我国税费规模不宜过大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低效决定税收应保持适度规模
(二)边际支出收益递减规律决定了政府支出范围不宜过大
(三)我国经济状况决定政府支出标准不宜过高
责编:杨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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