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工作的纳税人都知道,每年4月15日前要申报所得税。由于美国采取得是全球征税制度,也就是说不仅美国境内所得收入需要申报,海外资产也需要申报,如果你是以下几种情况,请认真查看本篇文章。
1. 有大量资产在美国境外,且境外国家已与美国签订 FATCA
2. 来美国前在国内有财产(包括退休金)
3. 拥有国内亲人的赠与或遗产
4. 在海外投资置产(银行、股票、房地产等)
什么是美国【肥咖条款】
肥咖条款全称为「美国海外帐户税收遵从法」,英文缩写 FATCA,落实对象主要为「海外金融机构」。要求外国政府准许各国金融机构向 IRS 提供纳税义务人的海外资产数据,同时也要求美国纳税人在海外帐户资产超过门槛时进行申报。
肥咖条款的针对对象
1. 针对海外金融机构:所有签约国家与地区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投资投顾等),必须每年向 IRS 提供在该机构底下的「美国纳税人」之帐户与个人数据,包含名字、税号、住址及交易纪录等。如果金融机构拒绝提供,则该机构与客户的美国来源所得或在美国的投资利润需要扣缴30%的惩罚税率。
2. 针对美国纳税人:帐户里超过一定金额门槛的话需要填写 IRS Form 8938 于该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一并进行申报。如未申报,一旦被查出,可能面临1万美元罚款(若 IRS 通知后还是未申报,罚金可高达5万美元);而如果是少报(低报),可能会被课高达额外40%未申报资产总额的罚金。
哪些人群会受此条款影响?
(1) 永久居民(绿卡)
(2) 满足实际居留标准:当年度在美居留超过31天;且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居留天数加起来达183天。但持 A, F, G, J, M or Q 签证者则不算。
申报金额门槛
居住在美国境内
单独申报(或是已婚,但夫妻分开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7万5千美元。
夫妻联合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1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15万美元。
居住在美国境外
单独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2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30万美元。
夫妻联合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4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60万美元(夫妻有任一方居住在境外皆算)。
签订此协议国家有多少
全球100多国已经同意 FATCA 条款,包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日本、韩国等国家,但现阶段各地落实的阶段不同、条约细节也有差。从2014年开始,FATCA 就已经生效,全球合作国隔年就开始向 IRS 报送客户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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