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澳洲联邦政府将在下周一的年中预算案更新时宣布该举措,规定旅居海外的澳洲退休公民必须每两年向澳洲政府提供一份健在证明,才得以继续领取养老金。
社会服务部长弗莱彻(Paul Fletcher)表示,按照既有规定,极可能出现政府继续向6000多名在异乡逝世的退休人士支付养老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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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莱彻指出,在很多时候,旅居海外的退休人士确实已经逝世,但仍存在养老金诈领情况。他表示,新规将成为一个重要保障制度,并相信政府有能力对此进行妥当监管。
据估计,若可杜绝向逝者发放养老金的现象,联邦预算可在4年内节省1.5亿澳元。
社会服务部长今日称:“新规定的意义在于明确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因此,你需要出具一份健在证明。如果你无法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我们会宽限一段时日,但若在此之后你仍不能提供所需证明,我们将不得不停止支付你的养老金。”
弗莱彻表示,目前将近10万澳洲退休人士旅居海外,几乎全员领取澳洲政府提供的养老津贴。
迄今为止,政府只能通过死者亲属的主动报告获知养老金领取人的死讯。
弗莱彻称,不论出于何种缘由,政府都有义务确保纳税人的缴纳的税款得到妥当利用,确保不再向逝者支付养老金。
该新规定将于明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所有旅居海外的退休人士均将收到政府的通知邮件。社会服务部长表示,届时,澳洲的海外人士福利领取制度将与英国、德国、荷兰、法国及意大利等国的类似制度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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