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中经常出现对于一些误区介绍,这些误区也是在平时为同学们办理签证的过程中接触过的,还可以通过这些案例来分析一下这些误区。
误区一:误以为申请者必须要有60万元人民币存款
加拿大使馆并没有对担保金额作出明确的规定,但要求经济担保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能够支付申请人在加国读书期间的所有学习费用及生活费用。我们这里做的申请硕士的担保金最低只有22万元人民币。
误区二:误以为资金担保只要总金额足够多即可
比起英美、澳洲,加拿大使馆对担保金的要求关键并不在额度的多少,而在于历史的长短和来源的合理性,虽然现在使馆不再要求担保金必须有18个月的历史,但是除了需要证明担保金不是为留学而临时拼凑出来的,担保人还要有足够的证明,说明其存款与收入是吻合的。而如果申请者真的有经济实力,却没有长期的存款,那么只要能给予详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并尽可能的佐以相关的、有说服力的证据,获得签证几率还是非常大的。
误区三:误以为可以用贷款或抵押款作担保
加拿大学生签证担保金通常只有一种方式----银行现金存款,不接受贷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产必须卖出变现,但炒股、炒基或房产的时间可计为存款的历史。另外,部分银行的理财产品如果是保本的,则无须变现,直接可以用作担保金。
误区四:误以为家里有钱就一定可以获得加拿大学生签证
作为一个不以留学为产业的移民国家,加拿大格外重视学生的质量,因为很多国际学生最终会选择留在加拿大,成为其社会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签证官倾向于接收那些素质优秀、能力突出的好学生,即便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甚至较差。而对于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绩差、表现不良或中断学历过长的学生,获得加拿大学生签证的机会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却学业出色的学生要低得多。
误区五:误以为签证都需要面签
加拿大学生签证是按“递送文件”审核的方式,在平均1-1.5个月的时间(风险体检者只需3周)内通知申请者结果,结果有三:一是拒签,在护照上盖章,附上拒签信,告知理由;二是通过,将签证附贴在护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三是通知面谈,在30天内前往使馆面谈,时间是周一到周四上午 9:00到11:30。面谈后,绝大多数立刻通知结果,极少数在随后再通知结果。故并非每个申请人都需要面谈,只有在申请人材料需要解释说明或需要核实原件或申请人背景较复杂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签,而且自从2008年6月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中心启动并代为接收签证申请文件以来,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就基本上只有前面两种结果,要求面谈的案例几乎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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