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情憔悴的柳眉小姐,申请自费去美国留学,惨遭拒签两次之后,来到新东方咨询处寻求帮助。徐小平老师看完她的材料,觉得没有任何希望,于是强颜欢笑要她忘记这件事:“Forgetit",徐老师说,“YOU don't have a case,then don't worry over something that doesn'tbelong to you”。像许多朋友一样,柳眉把全部的精力放在获得一纸美国大学录取通知书上,而没有想到拿到I—20之后,美国签证这一关更加难过。
但是柳眉小姐艰苦奋斗,奋发进取,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一定逼着徐老师给她分析分析。“死马当做活马治”,柳眉怒目圆睁对徐老师说道。徐老师怎样运用美国签证哲学原理,把柳眉的签证“死马”救活,并且使之插上翅膀变成“飞马”载她飞向了北美新大陆?
柳眉拥有被拒签九十九次的全部经典理由,下面是柳眉的签证条件情况以及签证官给她的拒签理由:
A.“没有足够资金”。柳眉没有奖学金,一年学费生活费加起来需要一万五千美元。签证官不相信她有这么多钱。
B.“哥哥在美国,因此有移民倾向”。哥哥去美国学习至今没有回来,亲爱的妹妹自然也会步哥哥的后尘,留在美国也胡不归。
C.“单身女性,二十八岁还没有结婚”。根据科学统计,单身高龄女性,移民比率很高。
D.“工资太低,去了美国就不会回来”。作为国家公务员,柳眉的工资单上的数字是八百人民币。在美国洗一天碗就能挣到手,显然有滞留美国非法打工的可能。
E.“学校太小,学习目的不明确”。柳眉去读的美国大学非常没有名气,但是她在国内的学校却是名牌大学。
根据这些情况,徐小平老师经过深思熟虑,为她写了一封申诉信,并对她下一次签证面试,作出如下指点。以下是徐老师为柳眉提供的案例分析,其中的原则,就是本书贯穿始终的美国签证哲学,适用于所有被拒签的朋友。
l、“资金不足”是拒签的两大理由之一。但是,没有奖学金,并不等于就没有钱,美国绝大多数的外国留学生都是自费。我就是有钱你有什么办法?2我的钱是我未婚夫给的,We have been1iving together for more than four years.尚未结婚,胜似结婚。他是北京大发电脑公司副总经理兼合伙人,一年挣九十九万人民币,不算太多,但一年给我十万、两年总共提供二十万还是相当轻松的(在提到钱的时候,一定要把你的钱的“来源”合理可信具体地说出来)。
无数自费留学的同学因为资金不足被拒签。但是所有这些被拒签的人又有一个共同特点:
在他们提交给签证官的I—20上,“资金来源”一栏里又都明明写着“自己的钱”,“父母的钱”或者“亲友的钱”。既然这是你这么填写,在法律上、理论上、实际情况中,你就当然有这笔钱供你使用。换言之,你的这个资金能力是不容怀疑、不可逆转的。你“确实拥有这笔钱”,就如同你的文凭不是买来的、你的托福成绩不是伪造的一样,是一个事实。你的学历不容置疑,你的资金能力为什么就可以怀疑?
所有人证明自己“有钱”的手段,只是一纸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证明,是最容易作假的东西,很多人只是在签证前两天,找朋友借一点钱存进银行而已。由于任何人都能够拿出这样一张证明,它的信用度,Credibility,早已遭受到重大损害,签证官是不信的。那么如果银行证明不能证明你有钱,什么能够?答案是你自己。在签证面试时,来自国内银行的存款证明实际上成了辅助手段,而决定性的因素是你的基于强大自信的回答,是你告诉签证官的你的“有钱”的合理的逻辑证明。要知道,所有的申请者都能拿出一个银行证明,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像你这样,用清晰的英语,向签证官自信而合理地讲述你的“钱”的故事。
你在I—20表格上——这个美国司法部和移民部颁发的法律文件——申报的信息是不容置疑的绝对真实的信息,否则你只能被拒签。你必须像相信你的文凭一样相信自己的资金证明,勇敢而自信地面对签证官的询问,具体而从容地说出你的资金的来源。对于留学签证申请者,建立资金问题上的自信,确认自己“有钱”去美国读书,是获得签证,征服签证官的最重要的心理基础。
“自信”的原则,确立你自己对自己包括金钱能力在内的绝对自信,是美国签证哲学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基本原理。本书自始至终,都将对这个问题进行反复论述。
2、“移民倾向”是拒签的另一大理由。但是,签证官对于移民倾向的判定从来没有、永远没有硬性证据(Hard Evidence)。他们主要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以及其他一些蛛丝马迹来作出决定。就柳眉的案例来说,签证官判断她有移民倾向而拒签的理由之一是她的“哥哥在美国读书”,因此有移民倾向。被拒签后的柳眉回家想来想去,觉得签证官火眼金睛,真能把人看透:因为妹妹我在船上还没有登陆呢,哥哥你就在太平洋岸上找移民律师谈我的绿卡了。柳眉几乎开始敬佩起签证官来了。
柳眉面试失败在于:她在面试之前,没有暂时把美国绿卡情结从心灵深处驱逐出境。签证官的拒签理由,确实和她内心某种遥远的和弦引起了共鸣。假如,请允许我举例说明,假如索马里的签证官以这个理由拒签我们柳眉的话,可以想象,柳眉一定会把她的柳眉变成横眉,怒问:“What? What do you think who I am?!”。可以想象,该国外交使节一定会满面通红,给柳眉小姐永久通行签证之后再向她表示抱歉。
麻烦是:你为什么不能让美国签证官对你的怀疑满面通红呢?你有移民倾向吗?你当然没有J你怎么会有呢?你确实没有!你根本不想移民美国。你从来没有想过移民美国,就像你从来没有想过移民索马里一样,这是大家都知道的Common Sense。柳眉要做的事情是:她必须在自己心中确立一个绝对“不想”移民美国的心态,像认定自己的学历没有作假一样,认定自己的“没有”移民倾向。
在确立了“绝对没有移民倾向”这个原则之后,你必须用具体的事实来证明这个论点。签证官会说: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没有回来。你应该说:很简单,我属于那个百分之一二十,因为这里的“因为”后面的话,是你获得签证的关键。因为什么你一定要回来呢?因为什么你就必然属于那个“百分之二十”呢?你必须用具体的合理可信的事实来证明这一点。如果你回来的理由是“中国改革开放前途无限”是不够的。因为百分之百的中国留学生都拥有这样的理由,但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人都回来。你必须把你的回答具体化,个性化,细节化,创造一个“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简单说,把你学成归来之后,你将拥有的专业前景和“钱途”和中国的机会结合起来,建立起你必然回国发展个人事业的重大利益原因,你就能够驱除笼罩签证官心头对你移民倾向的疑云。
柳眉反驳“移民倾向”的理由是:作为一个小学校的MBA,在美国有什么“钱途”?而自己在中国又是这么成功,而中国对于MBA的需求又是这么热门,已经非常成功的我加上一个更加热门的美国MBA,学成回来还不如虎添翼,国民收入猛增么?柳眉说:“大家都知道美国MBA:工作前景不妙,尤其是这样的无名学校,难道我会花这么多钱到美国学习就为了找一个洗碗的前途吗?!”柳眉的反问大义凛然,使得美国签证官像索马里签证官一样,带着内疚的心情,满面通红给了她签证。
根据统计数字,用各种方式进入美国之后再想方设法申请移民的人是为数不少的。但是,因为其他人的错误而无端怀疑柳眉也有这种情结的美国签证官,显然也是错误的,因为其他人有是其他人的问题,柳眉我肯定没有这个兴趣!签证官怎么能以不存在的思想定罪呢?作为层次高的留学申请人的你,必须用建立在自信基础上的具体的事实让签证官知道,怀疑其他人也许是对的,但是怀疑你面前的申请者柳眉我,你就绝对没有道理。
“移民倾向”将是本书重点探讨的问题。可以说,本书所有的文字,都是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不过,从柳眉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引申出美国签证哲学的另一个重大原则:“具体性原则”:你在向签证官阐明你的学习目的,赴美计划,选择学校和专业的原因,和“绝对没有移民倾向”而必然回国的理由时,一定要非常具体,非常细节地说明你的个人之所以一定回国的特定情况。让签证官能够在十几秒钟之内感觉到你的那个实实在在的去美国学习并学成之后一定回国的前因后果,前后考虑。细节非常重要,“具体性”一定要具体到你的专业,课题,研究细节,国内的市场机会,或人才价值。这样让签证官看到面前的你,不仅是一个“签证申请者”,而是一个特定的具体可感的有追求有前途的青年知识分子。
美国签证法要求移民官把每一个短期签证申请者当作潜在的移民对像看待。换言之,法律要求签证官怀疑每个人都有移民倾向,并要求每个人自己来证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如何推翻签证官的怀疑?如何证明自己没有这个欲望?请运用美国签证哲学的“具体性原则”,用你个人特定的具体情况,说服签证官。让他确信,许多人都会留在那里,但今天终于碰到一个你,毕业第二天,就会买机票回国。
3、“亲属滞留美国不归,因此你也有移民倾向”也是拒签的官方理由之一。柳眉的哥哥正好就在美国读博士,因此惨遭拒签。柳眉应该怎么反驳这个拒签理由呢?
柳眉的理由是:哥哥在美国读博士又怎么样?美国法律有没有规定妹妹就不许去?美国法律给外国良家子女赴美留学定了配额吗?当然没有!柳眉说:“哥哥在美国读博士,妹妹我为他自豪。但凭什么因为哥哥的杰出和成功就惩罚他的更加杰出的妹妹?”这是什么逻辑,难道美国也有连坐法?当然没有2何况我的哥哥在美国只是一个优秀的学生,并没有犯任何移民法。柳眉在这里转守为攻:“如果你因为其他原因拒签我也就算了(虽然还是不能算),但是我的失败只是因为我哥哥在你们国家的成功,这是我无法接受的一个冤案”。
以亲属滞留美国不归,因此你就有移民倾向而拒签,确实是一个错误的拒签。你必须理直气壮地表达你的冤枉,捍卫你的理由。你必须培养出一种心态,这个心态就是:我今天不是来要签证的,我今天是来讨个说法的!拒签吧2拒签我一百次不要紧,但原则不能放弃。假如你能够表现出这种对于原则的捍卫置于利益之上的气概,你就能够因为这个不可辩驳的原则而使签证官主动改变他错误的拒签决定。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