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交通警察手势信号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至今,据悉,新版手势进一步规范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提高交通警察的指挥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这套手势是公安部对1996年3月18日发布的手势信号进行的修改,新版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只有8种指挥手势信号。
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分类
停止信号
其表示不准前方车辆通行,手势为手举过头顶,手掌向前。
直行信号
其准许右方直行的车辆通行。
左转弯信号
准许车辆左转弯,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调头,手势为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动。
左转弯待转信号
先到指定的左转车道上的位置,等待左转弯信号再行车。
右转弯信号
准许右方车辆右转弯。
变道信号
其示意车辆腾空指定的车道,减速慢行,手势为右手向左摆来摆去。
减速慢行信号
示意车辆减速慢行,手势为手掌是横着向下挥。
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
其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手势为左臂向前上方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下方平伸;右臂向左水平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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