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立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1、内容: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立法、社会保障立法、土地承包、身份户籍、行政法规等对立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2、作用:推动力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使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行政执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1、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转变经济管理职能 3、完善政绩考核体系 4、规范管理关系、协调权力关系、建立绩效评估问责制度、削弱基层政府错误经济动机、提高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执行力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1、具体要求:1)要求司法改变被动性、消极性、程序性、终局性的思维定势,由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变,由机械工具的形式主义向积极回应社会需求方向转变,国家积极主动地保护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 2)更加注重社会利益的保护,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3)更加注重在资源占有不均等的情况下,实现实质的社会正义,平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社会转型对司法的考验:1)考验应对诉讼高峰的能力 2)考验处理新型疑难案件和大要案件的能力 3)考验法院协调社会各部门共同解决纠纷的能力 4)考验把握裁判标准和平衡利益冲突的能力 5)考验创造性地适用法律的能力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