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分为法律心理与法律思想体系
1.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
2.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
【光明点睛】
法律意识属于思想范畴,并不是人们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2011-1-52)
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
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意识的范畴。
选项A错误。《法国民法典》属于法律文件,并非法律意识。
选项B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治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选项C正确。“和为贵”、“少讼”、“厌讼”是一种法律观念,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选项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法治观念,属于理念上的东西,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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