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导游业务》章节精华整理第二章 导游员
1. 未受旅行社委派的,不能私自接待旅游者。导游人员的主要业务是旅游者的接待。
2. 取得导游资格证书者,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可持所订立的或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3. 按业务范围划分,导游员分为海外领队、全程陪同导游人员、地方陪同导游人员和景点景区导游人员。
4. 海外领队和全程陪同导游人员的主要业务是进行旅游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5. 按职业性质划分,导游人员分为专职导游人员和兼职导游人员。
6. 按导游使用的语言划分,导游人员分为中文导游人员和外语导游人员。
7. 按技术等级划分,导游人员分为初级导游人员、中级导游人员、高级导游人员和特级导游人员。
8. 导游人员必须心体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平衡、沉着冷静、思想健康四个方面。
9. 带团旅游期间,导游人员不随身携带内部文件,不向游客谈国家及商业机密和秘密,不谈及旅行社内部事务及旅游费用。
10. 导游人员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成者中止旅游活动。
11. 导游员有权拒绝游客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是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12.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手续。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
13. 导游员良好思想品德表现在爱国敬业、道德优良、敬业爱企、情操高尚、遵纪守法。
14. 在导游人员的条件中,丰富的知识是搞好导游工作的前提,预言书导游人员服务的工具,政策法规是导游人员工作的指针,仪容仪表是导游人员的外在表现。
15. 导游人员不得游而不导,不擅离职守不懒散松懈,不本位主义,不推诿责任。
16. 导游人员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准因游客不给小费而决绝提供服务。
17.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这是中国合格导游员的首要任务。
18. 有一种导游员是以导游工资为主要职业,但又不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一般挂靠在导游管理中心(或翻译导游公司)等单位,同时为若干家旅行社服务。这种导游员既不是专职导游员,又不是兼职导游员,其称为“自由职业导游员”,这种类型导游的数量在近几年呈明显的上升趋势。
19. 在履行游览中,遇到可能危机游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征得多数游客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20. 导游员纪律和守则中规定,导游员饮酒量不要超过自身酒量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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