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甲与乙的卖牛合同该如何处理?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假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假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假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费共计1000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假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5)假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且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6)假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与戊,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该损失由乙承担。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起由买方承担。
(2)由乙享有所有权。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3)该损失应当由乙承担。因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该合同效力未定。因为在牛款付清之前,牛4的所有权属于甲,乙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5)丁能够据此取得牛4的所有权。因为丁是从合法占有人处善意、有偿取得牛4,根据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的原理,丁可以取得所有权。
(6)该协议有效,租金是孳息,应当归乙所有。
(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部分有效。因为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即定金不得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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