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司考刑法考点解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31 20:41:29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知识要点】
刑法修正案增加了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
1.第一款明确规定了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成立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类似行为现在在刑法规定中独立成罪。成立本罪要求“他人”出于自愿。
2.第二款明确规定了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即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根据案件情形,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注意: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即使被害人承诺的,承诺无效,仍然成立犯罪。但经已满18周岁的人承诺摘取其器官的,可能成立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
3.第三款明确规定了本罪与盗窃、侮辱尸体罪的界限,即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的盗窃、侮辱尸体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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