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考证 > 司法考试

2019司考刑法考点解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31 20:17:14
 【相关法条】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要点】
  (一)成立条件
  1.行为对象:必须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如果对方“放鸽子”的,由于不存在被拐卖的妇女,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不成立犯罪。
  2.危害行为:收买行为。收买不同于收养:后者表现为单纯接受儿童为自己的家庭成员,而不是用金钱、财物买回妇女、儿童。
  3.责任形式:故意,要求不以出卖为目的。
  明知他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仍然向其提供被收买妇女、儿童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或者其他帮助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共犯论处,但是,收买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
  (二)罪数问题
  1.收买后有拘禁、伤害、杀害、侮辱、虐待、强奸等行为的,应当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其间存在强奸行为、非法拘禁行为的,直接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存在故意伤害、侮辱、猥亵等行为的,数罪并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性关系”就是指正常的性交行为(文理解释)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成立非法拘禁罪;用人单位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强迫其劳动的,成立强迫职工劳动罪;故意伤害的,成立故意伤害罪;侮辱的,成立侮辱罪。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通常要求收买和出卖行为时间接近。
  注意:按照有关司法解释,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收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违背被收买妇女的意愿,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2)阻碍对被收买妇女、儿童进行解救的;
  (3)非法剥夺、限制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情节严重,或者对被收买妇女、儿童有强奸、伤害、侮辱、虐待等行为的;
  (4)所收买的妇女、儿童被解救后又再次收买,或者收买多名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5)组织、诱骗、强迫被收买的妇女、儿童从事乞讨、苦役,或者盗窃、传销、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造成被收买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7)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刑法第241条第6款还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注意:
  (1)“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只限于可以不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刑事责任。被追诉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有关单位反映,愿意让被收买妇女返回原居住地,或者将被收买儿童送回其家庭,或者将被收买妇女、儿童交给公安、民政、妇联等机关、组织,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收买妇女、儿童没有实施摧残、虐待行为或者与其已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但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4)多名家庭成员或者亲友共同参与出卖亲生子女,或者“买人为妻”、“买人为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一般应当在综合考察犯意提起、各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等情节的基础上,依法追究其中罪责较重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2019司考刑法考点解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doc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1514字]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责编:赵紫雯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真题题库
一级建造师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
三支一扶
安全评价师考试
保险经纪资格考试
报关员资格考试
博士入学考试
成人高考
成人英语三级考试
程序员考试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大学英语三级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单证员考试
导游证考试
电气工程师
电子商务设计师考试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房地产评估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高考
高中会考
给排水工程师
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公务员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内审师
国家司法考试
化工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职称考试
基金从业资格
计算机等级考试
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
监理工程师考试
教师招聘
教师资格
结构工程师考试
经济师考试
考研
空姐招聘
遴选
美术高考
普通话考试
期货从业资格
求职招聘
人力资源管理师
软件设计师考试
商务英语考试(BEC)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审计师考试
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
同等学力
统计师考试
托福考试(T0EFL)
外贸跟单员考试
网络工程师考试
网络管理员考试
网络规划设计师考试
系统分析师考试
消防工程师
小升初
校园招聘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考试
选调生考试
雅思考试
岩土工程师考试
医生招聘
艺术高考(艺考)
银行从业人员资格
银行招聘
英语翻译资格考试
营销师考试
造假工程师考试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中考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注册测绘师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
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
注册计量师考试
注册建筑师考试
注册税务师考试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专升本考试
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考试
自考
安全员
跟单员
考试一本通

事业单位

农信社

国家电网

银行招聘

烟草招聘

邮政公司

解放军文职

公检法文职

资格/认证考试
其它资料
X
返回顶部
提示信息χ
付费复制

付费获取七天复制权限

限时特价:2.88元/篇原价:10元
联系客服

扫码关注公众号,发送私信联系客服.

微信扫码关注,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QQ:2845411722

恭喜您,操作成功,可以复制了

3秒后关闭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