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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司考刑法考点解析: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20 18:29:47
 1.共同过失犯罪:只要根据各个人过失犯罪的情况分别定罪量刑即可,不需要以共同犯罪论处。
  2.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故意(过失)行为与无罪过行为,更不成立共同犯罪。
  3.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并无意思联络的情况。例如,甲、乙趁仓库起火,不约而同去盗窃仓库财物。
  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但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不成立共犯。例如,甲到丙家盗窃了电视机,随后与甲没有通谋的乙到丙家盗窃了冰箱。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例如,甲、乙共谋盗窃,乙在院子外望风,甲入室盗窃,但甲还强奸了丙女。甲、乙只成立盗窃罪的共犯,不成立强奸罪的共犯。
  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则成立共同犯罪。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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