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复习:贪污贿赂犯罪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18 17:17:38
司法考试《刑法》复习:贪污贿赂犯罪
理解:贪污贿赂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贪污贿赂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
本章考点与命题模式分析:
1.贪污贿赂罪是司法考试中重要考点,罪名的认定及其与其他犯罪的关系是常见考法。
2.贪污罪的重要知识点:主体范围、利用职务之便的含义、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及其转化的情形。挪用公款罪的重要知识点:挪用的含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的含义以及成立犯罪的三种情形、与贪污罪的关系及其转化的情形。注意掌握挪用公款罪的加重情形(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与转化为贪污罪的情形(有证据 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的区别。
3.受贿罪、行贿罪、单位受贿罪、介绍贿赂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成立条件及其关系。重要知识点: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之便的含义及其意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含义、受贿的表现方式、既遂未遂标准。
4.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及其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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