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出售的对象仅限于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成立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207条与第211条的规定处罚。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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