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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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己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限于代人保管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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