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考证 >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暴力取证罪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8 15:49:21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暴力取证罪

  【知识要点】

  1.行为对象:证人,包括被害人、鉴定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甚至不具有作证资格的人、不知道案件真相的人(广义理解)。

  2.行为方式:仅限于暴力方式逼取证人证言,如果以暴力相威胁方式逼取证人证言,不成立本罪。

  3.法律拟制:致人伤残、死亡的,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并从重处罚(转化犯),不再认定为暴力取证罪(但属于暴力取证行为),也不认定数罪并罚或者想象竞合犯。 

责编:赵紫雯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