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本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走私伪造的货币的行为。
走私的对象是伪造的货币,其中的"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境外货币以及正在国外市场流通的境外货币。走私变造的货币的行为,不成立本罪。走私假币行为的表现形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表现形式相同。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走私。
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第157条的规定处罚。
责编:赵紫雯
下一篇:司法考试刑法分则:走私文物罪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