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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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医生执业资格者依法或私下为他人施行节育复通等手术的,不构成犯罪。因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重伤、死亡的,只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本罪与非法行医罪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的客体除包括他人的生命、健康外,还包括计划生育的管理秩序。在现实生活中,多表现为在非法行医的过程中,非法兼施节育手术,对此,认定为非法行医罪比较合理。如果行为人非法行医,专门或主要是施行节育手术的,应认定为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无论何种情形,均不需数罪并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且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只需以本罪一罪论处。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及其公民的生命和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的行为,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诊断、治疗、医务护理工作。构成本罪还需情节严重。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才能构成。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使尚未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的,也不成立本罪。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所构成。但对于在非法行医中所造成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造成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行为人具有过失。
(三)认定
本罪与医疗事故虽然都违反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且都可能造成病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其健康,但本罪的主体为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却必须为医务人员;同时,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而后者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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