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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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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