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1.代表人诉讼的特点
(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一般指10人以上。
(2)代表人为2至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
2.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1)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
(2)多数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的诉讼标的或具有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3)人数确定的诉讼代表人的产生
①推选方式: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
②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必要共同诉讼由自己参加诉讼;普通共同诉讼可另行起诉。
3.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1)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尚未确定。
(2)多数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同一种类。
(3)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的产生
①推选代表人。
②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
③可以由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4.诉讼代表人的权限
(1)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2)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责编:赵紫雯
上一篇:2019司考基础知识点:举证期限
下一篇:2019司考基础知识点:第三人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