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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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别管辖的概念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根据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案件影响的大小来确定级别管辖的。把性质重大、案情复杂、影响范围大的案件确定给级别高的法院管辖。在审判实务中,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也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各地人民法院确定的级别管辖的争议标的数额标准有所不同。2008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在全国予以实施。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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