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以第630号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并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新增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此,私家车与挂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私家车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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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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