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被逮发朋友圈集20个赞可放行,怎么看?
机动车闯红灯,扣6分罚200元。那么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将如何处罚呢?26日,在广州一地铁站,有市民因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处罚静坐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被处罚者如果赶时间,可以选择发朋友圈,说明自己因违反交规被处罚,只要集齐20个“赞”就可放行。(3月29日 澎湃新闻网)
正方:赞成。通过发朋友圈“自曝家丑”,能起到督促自己、影响他人的效果,让大家以后都不闯红灯,比单纯处罚一个人效果更好。
Pengyu2018:行人闯红灯肯定是不对的,犯错误就要有所惩罚,如此才会让犯错误的人引起注意和重视。通过发朋友圈“自曝违规事实”,是一种认错的方式,也是接受大家的监督与督促,进而达到影响他人、教育他人的效果,这确实比单纯处罚一个人效果更好。
楚彧:行人不守交规,往往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大祸患。对违规者罚看交通宣传片也好、发微信坦言交通违规行为集赞也罢,都不失为管用的宣传教育方式。尤其发微信集赞的选择项,让违规者自己撕下脸面“曝光”,自然可以“有所畏惧”、记忆深刻,同时更可将“遵章守纪”的规则意识推而广之。这样的交通安全教育“创新”值得点赞。
海棠花儿:虽然不是很好的方法,但比行人闯红灯单纯罚款放行好很多,期待更好的方法。
王排:与时俱进,让大家通过朋友圈了解行人闯红灯也要受处罚。
反方:反对。行人闯红灯了应该根据交规处理,发朋友圈集赞就放行,太儿戏。
李兆清:既然违反了交规,就要按照交规处理,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不姑息迁就。集20个赞就放行,有的人朋友多,集赞对他们来说非常简单。靠集赞蒙混过关,试图达到教育更多人的目的,显然不妥当。
古迪:首先,新交规有明确行人闯红灯的处罚金额及造成事故的权责认定,执法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其次,此类处罚方式带有戏谑意味,给人一种不正规、不严肃的感觉,让处罚效力大打折扣;再次,此类处罚对于被处罚者的警示意义不大,如此大费周章与取得效果不成正比;最后,此类处罚有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值得商榷。
许兵:对执法部门而言“ 法无授权不可为”,“行人闯红灯被逮发朋友圈集20个赞可放行”,这种处罚措施于法有据不?如果没有依据,那么就是执法部门的“任性”。尽管采取这一措施,可能对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起更大作用。但规定就是规定,来不得“创新”。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