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考历史一轮复习: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
一、民族融合的含义、主要方式和意义:见上文表述。
二、民族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形式及历代中央政府处理民族关系的主要方式(政策)
特点:有战有和,以和为主。
表现:一是战争:①民族掠夺战争。②民族征服战争。③平定民族叛乱的战争。④反抗民族压迫的民族起义。⑤反对外来侵略的民族自卫战争。二是和平:①和亲。②贸易。③会盟。④通贡。
处理方式(政策):①战争。②设管理机构。③册封。④和亲。⑤会盟(“议和”)。⑥互市。⑦防御(如迁民屯边,修筑长城等)
三、历代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的管辖(史实可略)
东北:①唐:设黑水、忽汗州都督府。②元:设辽阳行省。③明:设奴儿干都司。④清:设盛京、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
西北(新疆):①西汉:前60年,设西域都护。②东汉:班超经营西域,重设西域都护。③唐:设安西、北庭都护府。④元:设岭北行省。⑤清:设乌里雅苏台将军(管理蒙古各部)、伊犁将军(辖整个新疆地区)。
西藏:①元:中央设宣政院管辖西藏。②明:设卫所,建立僧官制度。③清:确立对达赖、班禅册封制度;设驻藏大臣;金瓶掣签制度;设理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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