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
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播主类省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播主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的普通话语音、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艺术修养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
Ⅱ.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主类省统考由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组成,满分300分,其中科目一、科目二为面试环节,满分250分,科目三为闭卷笔试,满分50分。
科目一: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100分;全程上镜;4分钟以内)
1.自我介绍(10分;1分钟以内)
2.个人才艺展示(30分;3分钟以内)
3.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60分)
科目二: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150分;5分钟以内)
1.朗诵自备材料(诗歌、散文等;50分;2分钟以内)
2.播读指定新闻稿件(40分;1分钟以内)
3.即兴回答问题和命题模拟主持(二选一;60分;2分钟以内)
科目三: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50分;60分钟)
Ⅲ.考试内容(笔试部分)
一、普通话基础知识
1.语音部分
普通话的概念
普通话语音的特点
语音学的基本概念
汉语拼音方案
普通话的语音系统:普通话的声母系统、普通话的韵母系统、普通话的声调系统
语流音变:轻声、儿化、变调、"啊"的音变
多音多义词及异读词
2.词汇部分
普通话词汇的特点
方言词汇与普通话词汇的识别
3.语法部分
普通话语法的基础知识
方言语法结构与普通话语法结构的识别
二、普通话知识综合运用
1.语音的节律
停连,包括停连的作用,停连位置的确定,停连的表达等
重音,包括重音的作用,重音的确定,重音的表达等
语气语调
节奏,包括运用节奏的方法等
2.话语的表述及理解
语句的选择,包括词语的选择,句子的配置,节律的调整等
修辞手法的运用,包括修辞手法的类型和作用,修辞手法的选择等
语段或语篇的理解和感受
Ⅳ.考试形式(笔试部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题型:判断题、选择题、注音题、改错题、分析题和综合题等。
3. 考试分值:满分50分。
4.考试时量:60分钟。
Ⅴ.题型示例(笔试部分)
湖南艺术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笔试题型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