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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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警示鞭辟入里,而个人超前消费的行为却不为所动,“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指示掷地有声,而企业盲目开发的选择仍一意孤行,“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的告诫声声入耳,而政府以权代法的横行仍令人发指。当“任性”一词成为流行语,折射出的恰是社会价值观念的偏差,社会规则体系的弱化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欠缺,长此以往,必在社会层面产生连锁反应,让“理性”消亡在空白的法治空间和低迷的道德环境中,因此,要让“理性”之水熄灭“任性”之火。
“理性”与“任性”是时代的观念与行为映照。
“理性”是对客观、公正、平和的态度,“任性”是主观、偏私、盲目的选择,然而,时代决定心态,心态映照时代,无论“理性”还是“任性”都是以人为核心的时代观念与行为反映,脱离社会时代背景进行的价值判断都会陷入主观主义的误区,进而以单纯的心理调节作为寻找“理性”与“任性”的平衡点。不难看出,百姓、企业和政府的行为选择都是不同人群参与社会运行,承担社会角色,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因此,我们必须以法治和德育进行社会环境的优化,才能让社会发展走上摆脱“任性”禁锢,奔向“理性”大道。
依靠法治唤回“理性”空间,才能不敢“任性”。
从文景之治到贞观之治再到康乾盛世,千年传承的历史演绎了人治的辉煌,也导致了“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的“任性”行为普遍,“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演进,使社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矛盾与挑战,也滋生了“任性”的行为空间,只有让法治成为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关系的标准才能让“任性”抑制;让法治成为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贪赃枉法的态度才能让“任性”把控;让法治成为政府权力、社会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才能让“任性”消失。因此,“理性”空间必须要用法治维护,方能让“任性”无处遁形。
依靠德育营造“理性”环境,才能不想“任性”。
“破窗效应”启示我们在集体无规则意识的环境中,会带来巨大的负面社会效应。因此,理性环境的基础是人民对规矩的敬畏和遵守。然而,人民遵守规矩的前提是依靠良好的道德教化凝聚价值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理性”意识引导能更好的将规矩建立的信仰、权威和精神有机融合,它既划定了内心不可碰的社会价值红线,又标注了不可越的社会制度底线,同时明确了不可出的社会行为界限,成为人民不想“任性”的重要保证。因此,唯有依靠德育倡导理性意识,才能让规矩内化于心,去除社会“任性”行为的民众基础。
告别“任性”,崇尚“理性”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理性”是底线思维缺失的补给,是纪律至上观念的普及,是法治权威树立的养成,唯有以“理性”之水熄灭“任性”之火,才能心中有畏,行有所止。
责编:李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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