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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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在各类考试中都不可避免的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那么哪些知识属于公共基础知识的考察范围呢?大体来说以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人文等知识为主。然而在这几大块知识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法律知识都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最难的一块。一方面是法律知识的专业性较强,对于那些之前从没接触过法律的人来说学起来比较吃力,有很多的专业名词很难理解。另一方面是法律知识所包含的门类广,考点多且琐碎,所以给大家的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那么如何更好地带领我们来学习法律知识呢?俗话说“兴趣是学习最好的老师。”要想让大家学好法律知识首先就要引起他们的兴趣和思考,我们之前说到了法是什么和法从哪里来的,那么这个法到底有什么用呢?本次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法的规范作用。
何为法的规范作用?即指法对人的行为发生的影响。这些作用按照作用对象、主体范围和方式的不同,大体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首先我们需要牢记法的规范作用包括哪五个,以防考试时出选择题让我们选择下列哪些属于法的规范作用。其次考试时还可能以案例的形式考察,比如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们选择此案例体现了法的哪种规范作用。如果遇到这种题目,那就要求我们对法的规范作用做一个清楚的了解和分类。
第一个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通俗来说就是法给我们的生活指了一条明路,告诉我们什么该做和什么不该做。从这里面可以看出指引作用的关键词是行为模式,作用对象是行为人本人。第二个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关键词是判断衡量,作用对象是他人。第三个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性影响。作用对象是人们,关键词是今后的诱导影响。第四个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关键词是事先估计,对象必须是当事人双方。最后一个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关键词是制裁和惩罚,作用对象是违法行为。所以如何区分这五个作用呢?就要根据关键词和作用对象的不同来辨别,指引自己、评价他人、教育大家、预测双方、强制不法,我相信只要大家牢记辨别要点,认真审题就一定能够做好相关题目。
责编:李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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