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国家赔偿制度2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06 13:13:49
3、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请求人请求赔偿应当先向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的,请求人对赔偿处理决定不服或逾期不予赔偿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或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为法院以外的其他司法机关的,请求人则必须先经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三)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享有对军队内部刑事案件的侦查权)、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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